(1)施工索赔的一般工作程序
施工索赔的一般工作过程,即是施工索赔的处理过程,有以下7 个步骤:
①索赔要求的提出。
②索赔证据的准备。
③索赔文件(报告)的编写。
④索赔文件(报告)的报送。
⑤索赔文件(报告)的评审。
⑥索赔谈判与调解。
⑦索赔仲裁与诉讼。
(2)承包人的索赔程序及处理
1)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①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②递交索赔报告。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③递交延续索赔通知。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④递交最终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www.xing528.com)
①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②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③支付索赔款项。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3)发包人的索赔程序及处理
1)发包人的索赔程序
相对于承包人索赔成因的复杂性,发包人的索赔原因相对较为简单,一般均为可归责于承包人的事件。其索赔程序如下:
①发出通知。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材料。
②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③递交索赔报告。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2)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①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②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③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0 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课堂互动]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想想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承包人与发包人应该如何完成各自的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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