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的概念及分类
1)招标人的概念
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是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
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一般称为建设单位,即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项目建设的管理主体,对工程项目拥有产权,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货物招标采购的招标人,通常称为货物的买主。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人,通常为该服务项目的需求方。
2)招标人的分类
招标人分为两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自然人可否作为招标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www.xing528.com)
(2)招标人具备的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满足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和依法进行招标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招标人。
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
这是指招标人提出的招标项目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是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2)依法进行招标
招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程序作出的规定,开展招标活动。
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标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即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二是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时,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