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是指全部现行的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主,相关基本法律及相关法规、条例、规章为辅的关于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五个层次:
(1)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
这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修改,由国家主席签署颁布的工程招投标相关的主席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外,涉及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等。
(2)工程招投标相关的行政法规
这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修改,由国务院总理签署颁布的工程招投标相关的国务院令或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 号)、《国家重大项目稽查办法》(国发办〔2000〕54 号)等。
(3)工程招投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www.xing528.com)
这是指地方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布工程招投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 号)。
(4)工程招投标相关的规章
这是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 号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4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 号)《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 号)等。
(5)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标准文本、范本
这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标准文本。如《〈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七部委第56 号令)《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的通知》(桂建发〔2019〕4 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