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施工常规负荷量不应超过3kPa。脚手架搭成后,须经施工及使用单位技术、质检、安全部口按设计和规程检查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2)高度超过25m和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应专门设计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审核、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和使用。
(3)脚手架基础应牢固,禁止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之上,在楼面或其他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
(4)脚手架安装搭设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实施,遵循自下而上、逐层搭设、逐层加固、逐层上升的原则。
(5)从事脚手架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各种架子的基本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应持有国家特种作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合格证。
(二)搭设与使用
1.脚手架的搭设
(1)各种材质的脚手架,其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应符合表8-2的规定。
表8-2 脚手架各杆的间距 单位:m
(2)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cm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在洞口、牛腿、挑檐等悬臂结构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面与墙面夹角不宜大于30°,并应支撑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应支撑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应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cm。挑架所有受力点都应绑双扣,同时应绑防护杆。
(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防滑条的间距不应大于30cm。
(4)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应少于三道。立杆与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应一扣绑三根。
(5)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应少于24cm;伸出大横杆外不应少于10cm,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m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m时吊杆下应加设顶撑。
(6)18cm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强度等级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应用单排脚手架。
(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m的应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且应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栓调节松紧,调节时应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严禁拴在树木或电杆等物上。
(8)搭建完成的脚手架,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应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拆除部分杆件。(www.xing528.com)
(9)因其他施工作业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拆除部分杆、扣件时,应进行加固,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架上作业。对改变或拆除部位,在加固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10)搭设作业,应按下列要求做好自我保护和作业现场人员的保护。
1)高度在2m及以上时,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绑裹腿、穿防滑鞋和配挂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应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连接的立杆)不应用作把持杆。
2)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做好分工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用力不应过猛。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应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完后装于袋中,不应放在脚手架上。
4)架上材料应随上随用。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的材料应全部搭设完,不应存留在脚手架上,应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6)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2.脚手架的使用
(1)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注意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得乱放材料、工具。
(3)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应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跟,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
(4)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应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得超过50cm;当垫高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并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5)在架面上运送材料应轻搁稳放,不应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严禁在架面上打闹戏耍、退着行走或跨坐在外防护栏杆上休息。
(7)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应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或连墙件,因作业时需要应拆除某些杆件或连墙件时,应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8)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应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应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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