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分为编制与管理两个阶段,具体编制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管理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预案操作流程大致可分为下列6个步骤(图7-1)。
图7-1 应急预案操作流程框图
(一)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程相关人员作为成员,尤其是需要吸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增加可操作性,也可以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水行政主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加,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本单位欠缺的医疗、安全等方面专家参与其中。工作组应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分工,明确编制任务,积极开展编制工作。
(二)风险评估
水利工程风险评估就是要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危险因素分析、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同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及后果形成分析报告,同时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三)应急能力评估
应急能力评估主要包括应急资源调查等内容。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应从“人、财、物”三个方面进行调查,通过对应急资源的调查,分析应急资源基本情况,同时对于急需但工程周围不具备的,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弥补。
应急资源一般包括:应急人力资源(各级指挥员、应急队伍、应急专家等)、应急通信与信息能力、人员防护设备(呼吸器、防毒面具、防酸服、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消灭或控制事故发展的设备(消防器材等)、防止污染的设备、材料(中和剂等)、检测、监测设备、医疗救护机构与救护设备、应急运输与治安能力、其他应急资源。
(四)应急预案编制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应按照如下进行:
1.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2.批准页
应急预案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3.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4.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推荐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五)应急预案评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等提出了对应急预案评审的要求,即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或者论证。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本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进行,并可邀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应急评审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为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可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种方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査。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2)要素评审。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2.评审程序(www.xing528.com)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査,会议审査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1)评审准备。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明确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通知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具体的评审时间。将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2)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应急预案评审人员构成,推选会议评审组组长。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向评审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和建设性意见。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
(3)意见处理。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完善。反馈意见要求重新审査的,应按照要求重新组织审査。
(六)应急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备案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对已报批准的应急预案备案。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单位按照相应的管理权限备案。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査,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2.应急预案宣传与培训
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相应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员工的应急培训,使其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与处置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
3.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准备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通过演练,可以锻炼队伍,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熟悉操作技能;通过演练,可以教育参建人员,增强其危机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为此,预案管理和相关规章中都应有对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
4.应急预案修订与更新
应急预案必须与工程规模、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危险等级、管理效率及应急资源等状况相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应急预案中包含的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为了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并保持预案的时效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
应就下列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修改或修订:
(1)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2)训练或演练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3)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4)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5)原材料、生产工艺的危险性发生变化。
(6)施工区域范围的变化。
(7)布局、消防设施等发生变化。
(8)人员及通信方式发生变化。
(9)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
(10)其他情况。
应急预案修订前,应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修订以及哪些内容需要修订。通过对应急预案的更新与修订,可以保证应急预案的持续适应性。同时,更新的应急预案内容应通过有关负责人认可,并及时通告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修订的预案版本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和备案。
5.应急预案的响应
依据突发事故的类别、危害的程度、事故现场的位置及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接警后,根据事故发生的位置及危害程序,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发布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令,启动预案,各应急小组依据预案的分工、机构设置赶赴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报告当地水利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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