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用电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持证的电工实施完成;非电工及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电气安装、维修工作。
(3)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体检。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机动车道、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等机械设备操作应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
(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遵守有关规定。
(6)施工用的10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一般应有0.5m的高台,高台的周围应装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1.7m,栅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不得小于1m,杆上变压器安装的高度应不低于2.5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
(9)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10)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电器设置应按“一机一闸一漏”原则设置。
(11)配电箱、开工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于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5m、小于1.5m。(www.xing528.com)
(12)选购的电动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14)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施工现场应尽量采用高效能的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3)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有车辆通过的,线路架设高度应不得小于4.3m。
4)地下室,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12V。
5)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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