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边坡作业:①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②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业。
2)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3m(含)的深基坑作业;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深基坑作业。
3)洞挖工程:①断面大于20m2或单洞长度大于50m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②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的1/5或埋深大于500m部位的作业;③洞室临近相互贯通时的作业;当某一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相邻洞室的施工作业。
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作业。
6)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④吊篮脚手架工程;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7)拆除、爆破工程:①围堰拆除作业;爆破拆除作业;②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作业;③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作业。
8)储存、生产和供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施、设备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主要分布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场所:①油库(储量:汽油20t及以上;柴油50t及以上);②炸药库(储量:炸药1t);③压力容器(压力不小于0.1MPa和体积不小于100m3);④锅炉(额定蒸发量1.0t/h及以上);⑤重件、超大件运输。
9)人员集中区域及突发事件:①人员集中区域(场所、设施)的活动;②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居住区、办公区、重要设施、重要场所等。
10)其他:①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②地下暗挖、顶管作业、水下作业工程及存在上下交叉的作业;③截流工程、围堰工程;④变电站、变压器;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⑥其他特殊情况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作业活动、大型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应按发生事故的后果分为下列级别:
1)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2)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为二级重大危险源。
3)可能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4)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3)项目法人应在开工前,组织各参建单位共同研究制订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等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4)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危险设施或场所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将辨识成果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
(5)项目法人应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本项目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确定危险等级。
(6)项目法人应报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7)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4)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严重程度。
5)可能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www.xing528.com)
6)重大危险源等级评估。
7)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8)评价结论。
1)应简要地列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
2)对于招投标阶段的预评价,还应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等作出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结论。
3)对于施工期综合评价,还应对施工方法与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等作出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结论。
(9)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
(10)项目法人应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结果印发各参建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备案。
(11)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订防控措施,并应登记建档。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验收。
(12)重大危险源评价规定与方法。
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宜选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作业条件一管理因子危险性评价法(LECM)或层次分析法。
2)不同阶段、层次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必要时可采用不同评价方法相互验证。
3)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分级,可按以下标准分为4级:
a.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b.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c.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d.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4)每一阶段的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完成时均应编写并提交报告。
5)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按层次可划分为总体评价、分部评价及专项评价。
6)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按阶段可划分为预评价、施工期评价。
7)预评价对象有物质仓储区,设施、场所,危险环境,待开工的施工作业。
8)预评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①规划的施工道路、办公及生活场所、施工作业场所可能遭遇的地质、洪水等自然灾害;②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地下开挖作业环境;③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仓库;④施工地段的不良地质情况;⑤待开工的单位工程或标段。
9)施工期评价对象有生产、施工作业。
10)施工期评价内容如下:①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第4.2.2条的规定分类进行分部评价;②应对大型设备吊装、爆破作业、大型模板施工、大型脚手架、深基坑等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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