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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教育培训策略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的规定,水利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教育培训策略

水利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工程投标,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水利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与资格,每年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的规定,水利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安监〔2011〕374号)第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www.xing528.com)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防范、调查处理方法。

(4)危险源管理、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知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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