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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舆情信息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监测或收到黄色以上舆情,应立即向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处室,2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舆情平息后,每周续报一次舆情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直至结报。

如何处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食品安全舆情是指媒体(含网络平台)或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转载和评论,并在民众认知、情感和意志基础上,对食品安全形势、食品安全监管所持的主观态度。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学严谨、依法处置的原则。

1.舆情分析研判与分级处置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舆情管理人员)对舆情信息进行甄别筛选,核实真伪,剔除来源不明、信息不完整以及虚假舆情信息,确保舆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处置效果。舆情管理人员按照敏感程度、社会关注度、社会影响力、信息传播速度等因素,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警示级别。舆情信息发生变化或领导有明确指示的,根据领导指示或变化情况对警示级别作相应调整。引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省级政府舆情监测部门关注的舆情可以提升处置级别。舆情管理人员通过对舆情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与统计,得出初步研判结果,分析舆情走向,为应急处置和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舆情监测、分析情况是风险研判会的主要内容,应及时予以通报。对于黄色以上舆情信息,舆情管理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新闻传媒、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舆情处置实行分级负责机制,蓝色舆情处置以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黄色舆情、橙色舆情由(地级)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处置,红色舆情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处置工作。舆情警示级别由应急管理科综合判定后报领导小组审定。上述警示信息经调查核实和分析评估,构成预案规定的事故或事件的,直接按相关预案和工作流程予以处置。舆情信息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舆情一经定级,立即进入处置程序。处置工作主要包括舆情转办、调查核实、处置报告、督查督办、分析评估风险、公开处置结果、正确引导舆论、舆情信息报告等环节。各环节工作同步并行,环环相扣。

2.舆情转办、初报、续报和结报

(1)舆情转办

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监测或收到一般舆情后,及时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推送给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并提示关注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注意其他类似问题。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在一般舆情上有批办意见的,按照批办意见办理,没有批办意见的通常参照蓝色舆情进行处置。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监测或收到蓝色以上舆情后,在2个小时内转有关县(市、区)局处置并通报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黄色以上舆情在30分钟内电话通报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1个小时内书面转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处置。市局舆情管理机构收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政府舆情监测部门提示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注的一般舆情,在2个小时内转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并提出处置要求;属于蓝色以上舆情,在30分钟内电话通报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1个小时内书面转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处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需要处置的舆情后,要立即对舆情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明确调查核实及后期处置责任部门,需立案调查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需控制危害的,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2)舆情初报(www.xing528.com)

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收到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舆情后,蓝色舆情和领导批办舆情应在5日内向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初报处置情况;黄色以上舆情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处置和核查情况,书面报告应在12小时内报送。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及时将有关单位上报的处置情况呈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抄送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县(市、区)局对于本辖区监测到的蓝色以上舆情信息应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和科技与宣传科及相关业务科室,2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时将县(市、区)局上报情况呈报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监测或收到黄色以上舆情,应立即向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可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并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处室,2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

(3)舆情续报、结报

在蓝色舆情、领导批示督办的一般舆情处置过程中,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应在15日内续报一次处置进展情况直至结报,但蓝色舆情持续发酵上升至黄色舆情的,按黄色舆情处置要求办理。在黄色舆情、橙色舆情、红色舆情处置过程中,有关县(市、区)局、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应随时电话报告舆情处置进展情况,在信息爆发后未平息前(通常在舆情爆发后一周内),每24小时向市局书面报告一次舆情处置情况。舆情平息后,每周续报一次舆情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直至结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各类舆情发展变化,依据舆情级别和领导要求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力量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提出应对举措;舆情达到黄色级别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启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达到橙色级别后,应立即报请启动应急预案。

3.舆情处置要求

一般舆情信息,要立即安排相关执法人员关注或处置,并密切注意发展变化情况。蓝色舆情、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批办舆情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省级政府舆情监测部门提示关注舆情,要立即调查核实信息来源和引发原因,并跟踪督办,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黄色以上舆情,应立即启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科室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县(市、区)局处置工作的指导,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根据县(市、区)局处置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启动应急预案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处置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舆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回帖、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相关情况,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发展;对群众有疑惑、有怨言的食品安全舆情,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防止以讹传讹,扩大负面影响。对于舆情监测中发现有明确时间、详细地点、基本事实的曝光信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食品安全稽查执法等机构调查处理。对于重大敏感舆情信息的处置结果,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舆情管理机构会同本单位宣传部门对外发布。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的,由本单位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应急管理科对舆情信息进行跟踪与反馈,全程跟踪食品安全热点舆情信息核查、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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