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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783-2007生活用纸综合能耗限额标准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表1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注:1.生活用纸采用的原料应符合《GB/T 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标准》第3.8条、《GB 20810—20

DB37/783-2007生活用纸综合能耗限额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用纸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和单位一般原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 8222 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0808 纸巾纸(含湿巾)》

《GB 20810 卫生纸

《GB 258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纸

是指经适当处理过的植物纤维等沉积到适当的成形设备上,经干燥或黏合制成的均匀的片状物(不包括纸板)。

3.2 纸板

是指定量相对较高的纸种。

3.3 纸浆

是指由植物纤维原料通过不同方法制得的用于造纸的纤维状物质。

3.4 生活用纸产品综合能耗

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生活用纸产品全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单位为tce(吨标准煤)。

3.5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是指用生活用纸(成品)单位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

4 技术要求

4.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

4.1.1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蒸汽等),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氮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4.1.2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

4.1.3 生活用纸主要生产系统

从浆板(或自制浆)经计量进入打浆工序开始,到成品纸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装备。包括打浆、调成、流送、抄纸、复卷、分切打孔、折叠包装以及直接为造纸生产系统配备的辅料制备系统、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纸机通风系统、干湿损纸回收处理系统、纸机通汽和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纸机供水和高压供水系统等。

4.1.4 辅助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是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和场内原料场以及安全、环保装置。

4.1.5 附属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是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中控室、中心化验室、成品检验室等。(www.xing528.com)

4.2 统计范围

4.2.1 企业生活用纸产品能源消耗统计范围

包括生产全过程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

4.2.2 企业回收的余热

它属于节约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统计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企业自备热电厂时,只对由热电厂送入生产系统的电和汽进行统计计算。

4.2.3 企业辅助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能直接计入产品的,应直接计入产品,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以及能源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进行分摊。能源损耗是指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贮存、转换及分配中的损耗。

4.3 统计方法

4.3.1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等当量折算。企业能源转换自产(自备热电厂除外)时,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企业回收的余热按热力的折算系数,余热发电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

4.3.2 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换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重复,又不应漏计。

5 计算方法

5.1 综合能耗的计算

5.1.1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应按公式(1)计算:

式中 Ez——企业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ρi——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n——投入的能源种类数

ez——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5.1.2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应按公式(2)计算:

式中 Ef——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f——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及损耗,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5.2 生活用纸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生活用纸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3)(4)(5)计算:

式中 Ep3——生活用纸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z3——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生活用纸产品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f3——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生活用纸产品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ez3——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生活用纸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ξi——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分摊到某种生活用纸产品上的比例系数,称为间接能耗分摊系数,按公式(6)计算:

5.3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7)计算:

式中 Ed3——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吨(tce/t)

Mi——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生活用纸产品的合格品数量,单位为吨(t)

6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企业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注:1.生活用纸采用的原料应符合《GB/T 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标准》第3.8条、《GB 20810—2006卫纸标准》第4.7条的规定;

2.表1 中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不含自制浆(如脱墨浆)的指标,对于配用自制浆(如脱墨浆)的,应按配用比例计入自制浆的能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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