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原起动性试验
开展动力装置高原起动性能试验是通过进行不同条件下的起步性能试验来验证不同因素对高海拔环境车辆起步性能的影响效果。试验按先单一因素后综合因素的原则进行,分别进行高海拔常温条件下平坦路面起步性能试验、高海拔低气温条件下平坦路面起步性能试验、高海拔低气温条件下复杂工况起步性能试验。本试验可参照GJB 59.58—1995《装甲车辆试验规程高原地区适应性试验总则》。
该试验需要注意的事项同低温起动性试验相同,但还需要以下试验条件:
①车辆条件:将燃油、润滑油(脂)、冷却液及有关的起动加注液加至规定标准;将蓄电池电解液密度调至规定标准并充足电;发动机已工作小时数不大于发动机保险期小时数;使用实物或模拟的荷载物按规定位置将车辆配至战斗全重。
②起动系统准备:检查电起动系统和加温装置是否符合技术条件,必要时加以调整;检查有关辅助起动装置与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条件,必要时加以调整。
③仪器准备:安装、连接测温仪与测温传感器、电流表与分流器、电压表、转速仪与转速传感器、气压表和记录仪器等试验仪器。同时检查连接是否可靠并进行调试。进行气象测量仪器的准备工作。
④环境条件:试验环境温度一般为10~46℃,海拔为1 400~4 000 m。
⑤场地条件:纵坡坡度角一般为15°~25°。
试验中,对每次试验要记录序号、时间、环境温度、环境气压、相对湿度,以及冷却液温度 (℃)、润滑油温度 (℃)、电解液温度(℃)、电解液密度、电池端电压、起动准备时间(s)、起动拖动时间(s)、总起动时间(s)、发动机初始起动转速 (r/min)、平均起动电流 (A)、冲击起动电流(A)、平均起动电压(V)、冲击起动电压(V)等。
(二)低温起动性试验
开展动力装置低温起动性试验,是为了对发动机的低温起动性能进行综合性的测试,为柴油机的低温起动评价提供支撑。本试验可参照GJB 59.3—1987《装甲车辆试验规程 起动性能试验》、GJB 59.22—1989《装甲车辆试验规程 严寒地区适应性试验总则》、GJB 59.38—1991《装甲车辆试验规程 发动机加温性能试验》。
本试验中,需注意:
①若车辆使用说明书无特殊规定,将车辆停放在符合环境条件的环境中冷冻,使发动机润滑油温度、冷却液温度(液冷发动机)或气缸盖温度(风冷发动机)、蓄电池电解液温度稳定在试验环境温度±2℃范围内。
②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加温装置使用操作程序起动加温装置,对发动机各有关系统实施加温。
③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电起动使用程序起动发动机。若起动失败,允许查明原因后再起动,但累计起动次数不允许超过三次。在每次起动失败后,都应检查蓄电池放电情况,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应更换或补充电。
④记录车辆起步时间、发动机起步转速、动力传动系统起步时的油水温度,驾驶员驾驶感受等。
本试验中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并完成试验记录的内容包括:试验序号、试验时间、环境温度 (℃)、环境气压 (kPa)、相对湿度 (%)、冷却液温度(℃)、润滑油温度 (℃)、电解液温度 (℃)、电解液密度、蓄电池端电压、起动准备时间(s)、起动拖动时间(s)、总起动时间(s)、发动机初始起动转速 (r/min)、平均起动电流 (A)、冲击起动电流 (A)、平均起动电压(V)、冲击起动电压(V)、起动结果等。
电起动数据表示包括:
①冲击起动电流:取试验测得的电流的最大值,作为冲击起动电流。
②冲击起动电压:取试验测得的冲击起动电压的最小值(该值通常与冲击起动电流值发生在同一时刻),作为冲击起动电压。
③初始起动转速:取试验测得的冲击起动电流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作为初始起动转速。
④平均起动电流:取起动开始至发动机被拖动着火整个过程测得的电流的平均值,作为平均起动电流。
⑤平均起动电压:取起动开始至发动机被拖动着火整个过程测得的电压的平均值,作为平均起动电压。
⑥起动转速:取发动机起动着火时对应的发动机转速值,作为起动转速。
起动时间表示包括:
①起动准备时间:取起动准备开始至起动准备完毕的累计时间。包括起动辅助设备准备时间、发动机加温时间、发动机进气加热预热时间等。
②起动拖动时间:取发动机开始被拖动至起动结束的累计时间,作为起动拖动时间。
③总起动时间:取起动准备时间与起动拖动时间之和,作为总起动时间。(www.xing528.com)
(三)高温热平衡试验
开展动力装置高温热平衡试验是通过柴油机高温热平衡试验,测试柴油机在高温环境中运行时,冷却系统工作情况以及排气温度的变化情况,综合评价柴油机在高温环境下的热平衡状况。
试验中所使用到的仪器有:高温试验室、加载设备(驱动轴或动力输出轴测功装置)、测温设备、驾驶座标志点测量装置、钢卷尺、转速计、风速计和气压计等。
在该试验中需要注意:
①将车辆移放到试验室内规定位置,连接好加载装置及各种测试设备。
②无风环境下试验。
车辆应按以下挡位进行试验:用驱动轮轴加载,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相应于发挥标定牵引力的工作挡;如果是用动力输出轴测功装置加载,应采用与测量功率级别相应的标准动力输出轴转速、发动机油门全开,逐渐加载,直至发动机达到标定转速、驱动轮轴(或动力输出轴)功率为最大的工况。待各个温度稳定(隔5 min测1次,连测3次之差异不大于0.5℃),试验应从30℃开始,每次提高5℃进行试验,记录风速、环境温度、功率、转速、进排气口温度、燃油温度、冷却液温度以及润滑油温度,直到接近允许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最后一个试验温度,应控制到刚出现工厂规定的下列限制工况之一或车辆上的示警器报警,此温度即为最高环境温度。
(a)冷却液温度达到规定上限;
(b)发动机油温达到规定的上限;
(c)排气温度达到进气上限。
③背风环境下试验。
首先试验室温度控制在无风环境下试验所得知的接近限制工况的环境温度。然后,将试验室的送风速度一次控制在3 km/h、5 km/h、7 km/h、9 km/h四种状态,在每种状态下按无风环境下试验方法加载试验,以冷却液温度、发动机油温和排气温度最接近限制工况情况,来确定出最不利风速。最后,在此风速下改变试验室温度,重复无风试验。
(四)耐久性试验
动力装置开展耐久性试验是为了测试发动机正样品(含正样的系统、设备、装备、部件、组件装车)在规定条件下,达到其规定使用寿命而不出现耐久性故障的概率,为车辆的使用寿命提供数据支撑。本试验可参照GJB 59.62—1996《装甲车辆试验规程 耐久性试验》。
耐久性用规定的使用寿命(大修寿命)、耐久度两个参数表示。在试验中需要注意:
①进行一系列参数测量之前,在使用规定的燃油、机油和冷却介质条件下,柴油机应进行预热运转,以保证冷却介质进出口温度、机油进出口温度和燃油温度达到技术文件规定的稳定状态。
②柴油机达到规定工况稳定1 min后,方可进行参数测量。在测量过程中,柴油机不得进行任何调整(试验项目要求调整者除外)。
同时耐久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耐久性试验分成若干独立阶段进行,每50 h为一个阶段,每10 h为一工作循环。
②柴油机每工作循环按表5-6的规定进行,发电机每工作循环按表5-7规定进行。
该试验中需要测量或记录转速、扭矩、冷却介质进口和出口温度、机油进口和出口温度、进气和排气温度、机油道压力、燃油压力、进气和排气压力、燃油消耗量和机油消耗量。
试验仪器:高温试验室、加载设备(驱动轴或动力输出轴测功装置)、测温设备、驾驶座标志点测量装置、钢卷尺、转速计、风速计和气压计等。测量单位和精度如表5-8所示。
表5-6 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试验工作循环表
表5-7 发电机台架耐久性试验工作循环表
表5-8 测量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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