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高压系统操作过电压具有自身的特点,与超高压相比,特高压额定电压更高、暂态过程更激烈,而且,对其操作过电压的限制要求比超高压更为严格。在特高压系统中,通常以降低接地故障过电压幅值作为对操作过电压限制的基本目标,并将合闸与分闸过电压控制在与其相当的范围内。国内外研究资料表明,特高压线路的接地故障过电压一般在1.4~1.8p.u.的范围内,所以,世界上各国对特高压操作过电压的限制标准也在此范围之中,如表6-5所示[1]。
特高压系统操作过电压具有自身的特点,与超高压相比,特高压额定电压更高、暂态过程更激烈,而且,对其操作过电压的限制要求比超高压更为严格。目前,我国特高压系统相地过电压的限制要求为1.7p.u.(我国特高压系统规定),低于500kV系统的2.0p.u.和750kV的1.8p.u.,这也符合电力系统发展中每提高一个电压等级,其操作过电压的最大限制水平就有所下降的规律[1]。
由于过电压限值标准的下降,部分在较低电压等级中未对系统产生危害的过电压,却有可能会影响特高压系统安全。因此,在特高压系统中,不仅需要重点限制合闸过电压(超高压系统中需要重点限制的过电压),而且要重视对接地故障和分闸等过电压的防护。
在特高压系统中,通常以降低接地故障过电压幅值作为对操作过电压限制的基本目标,并将合闸与分闸过电压控制在与其相当的范围内。国内外研究资料表明,特高压线路的接地故障过电压一般在1.4~1.8p.u.的范围内,所以,世界上各国对特高压操作过电压的限制标准也在此范围之中,如表6-5所示[1]。(www.xing528.com)
表6-5 特高压系统相对地操作过电压允许水平
注:*表示苏联使用过1.6p.u.和1.8p.u.作为限值标准,#表示中国线路侧限值为1.7p.u.,母线侧限值为1.6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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