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焊接工艺文件用于指导焊接施工,工艺文件可依据GB 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6章规定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进行制定,也可依据《规范》第6章对符合免予工艺评定条件的工艺直接制定焊接工艺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焊接方法或焊接方法的组合。
②母材的规格、牌号、厚度及适用范围。
③填充金属的规格、类别和型号。
④焊接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⑤焊接位置。
⑦清根处理。
⑧焊接参数,包括焊接电流、焊接电压、焊接速度、焊层和焊道分布等。
⑨预热温度及道间温度范围。
⑩焊后消除应力处理工艺。(www.xing528.com)
(11)其他必要的规定。
2)对于焊条电弧焊、实心焊丝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气体保护焊和埋弧焊(SAW)焊接方法,每一道焊缝的宽深比不应小于1.1。
3)除用于坡口焊缝的加强角焊缝外,如果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最小角焊缝尺寸,最小角焊缝尺寸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4)对于焊条电弧焊、半自动实心焊丝气体保护焊、半自动药芯焊丝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自保护焊和自动埋弧焊焊接方法,其单道焊最大焊缝尺寸见表2-31。
表2-31 单道焊最大焊缝尺寸
5)多层焊时应连续施焊,每一焊道焊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焊渣及表面飞溅物,遇有中断施焊的情况,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必要时应进行后热处理,再次焊接时重新预热温度应高于初始预热温度。
6)塞焊和槽焊可采用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芯焊丝自保护焊等焊接方法。平焊时,应分层焊接,每层熔渣冷却凝固后必须清除再重新焊接;立焊和仰焊时,每道焊缝焊完后,应待熔渣冷却并清除再施焊后续焊道。
7)在调质钢上严禁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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