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的要求建立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了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第一责任人为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分管责任人和各参建监理单位总监为副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委员的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部。各承包商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施工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落实防汛责任,保障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度汛,成立了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第一责任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副主任的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防洪度汛指挥部,全面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防洪度汛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防洪度汛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技术管理部。(www.xing528.com)
为完善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提高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聘请安全专职专家为安全总监。呼和浩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确定内蒙古电力业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标准、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等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行使政府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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