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最大开孔尺寸的限制上,GB 150主要参照ASMEⅧ-1,故二者规定基本相同。当开孔尺寸超出这一限制时,ASMEⅧ-1参照原欧洲某些国家的标准(如原德国AD、法国CODAP等标准,现统一为EN 13445标准)所采用的压力面积补强方法,甚至参照了完全改写了的ASMEⅧ-2所采用的压力面积应力补强方法,在附录中列出了圆筒和锥壳上的大开孔补强方法和圆筒上大开孔补强的另一方法,使大开孔补强可予实施。而GB 150对此却并未适时补充,使在圆筒和锥壳上仍不允许超过该标准尺寸的大开孔。由图5-1和图5-2可见,EN 13445可适用于。
2)ASMEⅧ-1和EN 13445规定对于某些小尺寸的开孔接管,考虑到即使不采取补强措施也不致引起过大的应力集中系数,所以在满足一些限制条件时可以不采取补强措施,并称之为不需补强。GB 150则在对壳体设计压力、接管壁厚等作出限制后,允许某些小尺寸的开孔接管可以“不另行补强”。不需补强和不另行补强不仅表述不同,其含义也完全不同。前者指不需作补强计算,当然也不施以补强措施;后者则指“容器在设计制造中,由于各种原因,壳体和接管的厚度往往超过实际强度的需要,多余的金属已起补强作用,故不必再另行补强”。所以GB 150对不另行补强的开孔接管尺寸规定中,就限定了壳体的设计压力和接管的壁厚要求,其目的即是为了在该压力和接管壁厚下,多余的金属已起补强作用,故不必再另行补强。由此而引起的问题是显然的,例如在多层结构的高压容器层板上,为避免在焊接中因温度升高而致层板鼓起,往往在各层板上开有6~8mm的透气孔,它并无接管,即接管壁厚为零,按GB 150的规定,此类小孔不满足不另行补强的条件,也就是必须补强,这确是业内谁也不会接受的规定。(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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