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印染加工工序因纤维品种、染色方法、印花方法、整理条件和客户要求不同而不同,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水消耗量存在较大差异,如果直接按照各类产品的实际产量来计算水耗和能耗,不同时期的单位产量水耗、能耗无可比性。因此,先设定一个标准品,其他各类产品根据工艺状况进行系数修正,折合成标准品产量。这样,可以计算同类产品在条件相同下的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在计算标准品产量时,需使用合格品产量。
(一)针织物标准品产量计算
针织或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不同产品的折合标准品系数及工艺系数见表5-1。
表5-1 折合标准品系数和工艺系数
注 涤棉混纺等织物染色布,如果一次染色成功,按被染色纤维织物计;若二次染色成功,按在一次染色的基础上增加0.14系数计。
针织物标准品产量可按见式(5-3)进行折算。
标准品总产量=合格品产量×折合标准品系数×(1+Σ特殊工艺修正系数)(5-3)
【案例分析】某针织厂8月份的产量报表见表5-2。
表5-2 8月份产量报表(单位: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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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结合表5-1、表5-2和式(5-3)可得
化纤漂白布标准品产量=50×0.6240=31.2t
丝光漂白棉标准品产量=100×0.8093×(1+0.2000)=97.1t
浅色棉(丝光)标准品产量=350×1×(1+0.1667)=408.3t
中深色化纤标准品产量=270t
棉防拔染印花布标准品产量=100×1.7783×(1+0.1023+0.0800)=210.2t
该单位在8月份的标准品产量=31.2+97.1+408.3+270+210.2=1016.8t
(二)机织物标准品产量计算
机织物以门幅为152cm、布重为10~14kg/100m的棉染色布为标准品,真丝绸机织物以幅宽为114cm、布重为6~8kg/100m的染色布为标准品。其标准品产量可按式(5-4)进行计算,其中重量修正系数和阔幅修正系数见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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