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透明供应链需要供应链参与企业以食品质量安全为共同目标,进行密切协调与信息共享,这就需要供应链企业之间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治理结构是决定完整交易的制度性框架,包含了各种对特定交易进行调节的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62]根据供应链参与企业协调或控制生产过程不同环节的程度,治理结构种类构成了一个从市场协调到层级协调的连续体,包含了现货市场、口头协议、正式合同、股权契约、纵向整合等典型结构。根据交易成本理论,有效的治理结构是一种对交易成本选择的结果,这些成本包括市场搜寻、谈判、签约、监管等。由于食品安全信息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以及第三方检测认证成本的高昂,食品供应链企业往往无法对其他企业提供的食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甄别,从而给食品企业的机会主义创造条件,以前在我国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就是例证。为保障食品透明供应链的运行、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目标,食品供应链企业应通过正式合同乃至纵向整合方式、运用统合全链的质量控制系统,建构趋层级治理结构。近几年来出现在我国食用农产品领域的治理结构选择(如农超对接、订单农业、基地农业等)适应了食品供应链透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EB/OL].http://www.gov.cn/zhengce /content/2017-02/21/content_5169755.htm,2017-02-21.(www.xing528.com)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9-05/20/content_5393212.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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