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调和是指将两种以上的色彩进行搭配,产生令人愉悦的感觉的色彩组合关系。相同款式、面料的服装,由于色彩配合的不同,会产生朴素、典雅、华丽、热烈、清新等不同的感情效果。
色彩调和理论
在色彩调和的研究中,多位学者做出了卓著的贡献。法国化学家谢佛勒尔(Chevreul)发现,不同色彩组合时相邻色彩之间相互影响,导致图案的视觉效果发生变化,为此提出了色彩同时对比法则。他阐述了两大类色彩调和的形式:一种是共通性调和,另一种是对照性调和。共通性调和主要是指色彩三属性中有一个属性相同或类似就能达到和谐的效果,包括同一色相—不同明度彩度的搭配、类似色相—类似明度彩度的搭配、不同色相—相同明度彩度的搭配等,如深紫色与浅紫色、粉红色与淡黄色;对照性调和主要是指色彩三属性中有一个属性形成鲜明对比而达到和谐的效果,包括同一色相—对比明度或彩度的搭配、类似色相—对比明度或彩度的搭配、对比色相的搭配等,如黄色与紫色、白色与黑色、白色与红色。如图9.14(彩图见插页)(a)所示,上下装为不同明度的蓝色色相,属于共通性调和;图9.14(c)的上装采用红色、绿色等对照色相形成格纹,上装的彩色与下装的黑色构成彩度的对照,属于对照性调和;图9.14(b)采用黑色与白色搭配,两种颜色都是无彩色,属于共通性调和,同时在明度上形成鲜明对比,又属于对照性调和。
图9.14 共通性调和与对照性调和(www.xing528.com)
美国色彩学家路德提出自然调和的理论,即符合自然界的色彩搭配规律,比如树干的深棕色与树叶的绿色相搭配。德国奥斯特瓦尔德基于他构建的规则色立体提出,色立体上具有规则位置关系的颜色搭配可以达到协调的效果,比如等色相面上的明暗不同的绿色。
美国色彩学家Judd于1955年综合前人的研究结果,归纳出四条色彩调和原理:秩序原理、熟悉原理、类似原理、明晰原理。这四条原理几乎成为目前色彩调和的最高法则。之后,瑞士的美术教育家、德国包豪斯的教授伊顿(Itten)对色彩调和也有详细的论述。他认为,色相环上能构成规则几何图形的色彩搭配是和谐的。例如,在两色搭配时,色相环上相对位置的两色是协调的;在三色搭配时,色相环上能构成等腰三角形或等边三角形的三色是协调的;在四色搭配时,色相环上能构成正方形的四色是协调的;在五色搭配时,色相环上能构成正五边形的五色或正三角形的三色加上黑白是协调的;六色搭配时,色相环上能构成正六边形的六色或正方形的四色加上黑白是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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