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管路的标注的规定如下:管径1)对无缝钢管或非铁金属管管路,应采用“外径×壁厚”标注,如108×4,其中允许省略。2)对输送水、煤气的钢管,铸铁管,塑料管等其他管路,应采用公称通径“DN”标注,如图2-17和图2-18所示。3)管路一般标注管子中心线的标高。4)标高一般标注至小数点后两位。如需同时表示几个不同的标高时,可按图2-25的方式标注。
答:管路的标注的规定如下(摘自GB/T 6567.2—2008):
(1)管径
1)对无缝钢管或非铁金属管管路,应采用“外径×壁厚”标注,如ϕ108×4,其中ϕ允许省略(见图2-17)。
2)对输送水、煤气的钢管,铸铁管,塑料管等其他管路,应采用公称通径“DN”标注,如图2-17和图2-18所示。
(2)标高
1)标高符号一般采用图2-19a所示的形式。当注写位置不够时,也可采用图2-19b的形式。
2)标高的单位一律为m。
3)管路一般标注管子中心线的标高。必要时,也可标注管子底部的标高。
4)标高一般标注至小数点后两位。
图2-17 管径的标注(一)
5)零点标高注成±0.00,正标高前可不加正号(+),但负标高前必须加注负号(-)。
6)标高一般应标注在管路的起始点、末端、转弯及交点处,如图2-20~图2-24所示。如需同时表示几个不同的标高时,可按图2-25的方式标注。
图2-18 管径的标注(二)(www.xing528.com)
图2-19 标高符号
图2-20 标高的标注(一)
图2-21 标高的标注(二)
图2-22 标高的标注(三)
图2-23 标高的标注(四)
图2-24 标高的标注(五)
图2-25 标高的标注(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