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合同技术规范),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8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J38—85《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相应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TGP/CⅣ—4—Ⅰ&ⅡB标段机电一期埋件工程。
该标段机电一期埋件工程项目由接地工程、供电及照明埋件工程、控制和拖动部分电气埋件工程、通信埋件工程、消防及给排水埋件工程和空调埋件工程等部分组成。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
(1)机电一期埋件工程开工前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作业水平及预埋件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述(包括施工项目、合同工程量及合同工期)。
2)预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或埋件制造商交货情况。
3)埋件安装与埋入施工的工序和工艺。
4)安装与埋设设备配置(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台班生产率等)。
5)劳动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技术力量配置计划。
6)进度计划安排。
7)施工质量与作业安全措施。
8)按合同规定应报告或说明的其他情况。
(2)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3)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在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24h内签发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4)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资料,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批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作业开始28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机构指示,向监理部送交负责自购的材料和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2)预埋件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关于水系统管道弯制、水系统管件制作、电缆管的制作等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出现弯曲半径不够,有显著凹瘪等常见病。
(3)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购进的所有材料和制作的预埋件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或设计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结果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埋设。
(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业主或埋件供应商提供的预埋件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通过验收之后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5)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预埋件埋入施工前完成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准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预埋件质量和数量应满足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
2)预埋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3)预埋件安装和埋入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配备满足开工后施工质量和施工强度要求。
4)其他必须的辅助作业设施安排就绪。
5)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施工质检人员配置满足跟班监督要求。
6)安全措施落实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预埋件埋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预埋件埋设部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处)审核。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承建单位进行对照测量检查。
(7)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质量跟班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作业、文明施工,操作工人应经技术培训、技术熟练,并挂牌上岗。
(8)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也不允许不合格预埋件成品进场。一旦发现本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www.xing528.com)
(9)钢管焊接和管材质量应经现场有压管路打压试验进行验证,并报经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1)有压管路打压试验一般用水进行,如用气体进行打压试验,必须另行报监理机构批准。
2)试验方法、步骤均应报监理机构批准,试验设备准备、管材连接等作业过程均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
3)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应严格按照设计提供的压力值和时间进行控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报经监理机构批准。
4)试验记录必须完整、详尽,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10)机电埋件安装前,应按照合同规定分别涂上醒目标记。预埋件安装位置、安装材料与规格、安装数量与工程量及安装工序的检查与检验应在承建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和混凝土浇筑作业。
(1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12)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并按合同文件和监理部(处)要求于每月25日向监理部(处)报送作业月报。
四、施工质量控制
(1)接地体的搭接、敷设、连接、过缝处理和接地井的施工按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执行,且必须符合设计单位编制并经监理部审批的有关设计技术要求。
(2)电气埋件含电线管的埋设,按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执行,且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以及设计单位编制并经监理部批准的有关设计技术要求。
(3)给排水和消防工程的埋管及其埋件的埋设,按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执行,且必须符合相关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对有压管路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值与保压时间按设计相应要求执行。
(4)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埋管及其埋件按GBJ243—8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执行,且必须符合相关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
(5)通信工程的埋管及其埋件按YDJ38—85《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执行,且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设计单位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大坝通信施工图例符号及说明”中有关技术要求。
五、单元工程划分验收及质量评定
(1)单位、分部、分项与单元工程四级项目划分,按长江委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关于发布长江委承监的三峡二期主体工程土建项目分级编码的通知”中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
(2)一般原则和要求。
1)机电一期埋件工程,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和施工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和工序作业情况应有详实准确的原始记录,并做到数据清晰可靠、资料齐全完整,并及时进行分析和整理,为工程项目验收作好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3)质量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依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相应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关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
(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各检查项目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规定,且允许偏差抽查的点数中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评为合格。
各检查项目符合相应标准优良规定占50%及以上,且允许偏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评为优良。
相关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相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
(2)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技术条款、技术文件及相应的规程规范执行。
(3)监理部(处)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附:Ⅰ&ⅡB标机电一期埋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44;
表12-44 Ⅰ&ⅡB标机电一期埋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Ⅰ&ⅡB标机电一期埋件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见表12-45。
表12-45 Ⅰ&ⅡB标机电一期埋件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