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三峡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开挖工程合同文件(SXJ/178)、GBJ86—8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SL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三峡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边坡支护工程项目。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锚喷支护开工21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编制锚喷支护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支护平、剖面图,以及施工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施工程序,包括排水孔、锚杆、锚索、喷混凝土等各作业工序。
3)施工进度,包括支护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支护强度。
4)原材料品质,包括钢材、钢绞线、排水管、砂石骨料、水泥与外加剂。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拌和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钻孔、吹孔、排水管安装,锚杆锚索制作、注(灌)浆、安装、垫座及锚头混凝土浇筑、锚索张拉,混凝土运输、供风、喷射、厚度控制、养护。
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2)锚喷支护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骨料、外加剂)均应有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d前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
(3)喷射混凝土工程开工28d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喷混凝土的力学指标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的有关要求,施工配合比须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试验中所用的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材料一致。
(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二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5)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随时提供监理机构审查。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原材料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5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设计施工详图严格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3)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前一道工序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缺陷处理。
2)钻孔机具与钻孔质量。
3)锚杆、锚索、排水管制作。
4)排水盲沟修筑。
5)注(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喷射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检查标准参照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4)坡面整修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实际测量,对坡面高程、桩号进行复核。对地质缺陷处理应填写鉴定、处理表。基础验收按照《右岸地下进水口边坡(基础)开挖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长三监理右DC[1999]016号)执行。
(5)钻孔作业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孔位、孔径、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终孔检查在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下进行,合格后签发钻孔合格证。
(6)锚杆安装前,应对锚杆的直径、长度、平直度、防腐处理进行检查。每300根锚杆抽样一组进行抗拔力试验,设计变更或材料变化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少于3根。
(7)砂浆锚杆应用注浆机(或注浆器)注浆,严禁人工注浆。锚杆安装程序是先注浆后安装锚杆,注浆必须饱满。
(8)排水孔必须经监理人员抽查合格后才能安装孔口排水管。
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钻设梅花孔,外包裹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制作,以防止堵塞保证排水管通畅。管口应安装牢固,喷混凝土时应作好管口保护。
(9)锚索制作完成后,监理人员对钢绞线,进、回浆管、充气管、止浆环、架线环、导向帽等逐项进行检查并签发合格证。
(10)垫座混凝土浇筑前,监理人员应对孔口管、锚垫板、受力钢筋进行检查并签发开仓证。
(11)预应力锚索应作好详尽的灌浆施工记录,灌浆过程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重点检测浆材标号、灌浆压力、并浆压力、并浆时间,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签发灌浆质量检查表。
(12)锚索张拉使用的千斤顶、压力表、油泵必须进行检测与率定,检测率定成果须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张拉操作人员必须考核上岗,由主管部门核发上岗证,无上岗证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上岗的操作人员名单须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备案。张拉全过程承建单位应进行详细记录。
(13)外锚头浇混凝土密封前,长期观测锚索,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监测的需要保护好测试孔线,并在检查合格后填写好外锚头保护记录,供监理人员备查。
(1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进行现场喷混凝土试验,并将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查。
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受喷面松动岩块,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并埋设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且锚杆质量已经检查合格。喷射混凝土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开仓喷混凝土。开仓签证后24h未喷射混凝土,应重新办理开仓手续。
(15)混凝土喷射应分层分段自上而下进行,达到设计厚度。如果作业层间隔时间超过1h,则应用网制刷将表面乳皮清除,并用风和水冲洗干净后再继续作业。
(16)施工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月向监理机构报施工情况报告,包括实施进展、质量情况、材料消耗情况、存在问题、计划完成情况等;必要时根据监理机构的要求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
(17)对于施工中质量事故(缺陷),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18)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章作业行为,监理机构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四、施工质量控制
(1)边坡支护所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实验室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稳定性。
(2)掺用任何外加剂,必须有试验资料和外加剂的材质单,并通过配合比试验验证,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3)边坡支护所使用的砂石骨料,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实验室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每批进料抽样试验数量不少于3组,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测项目包括:细度模数、比重、吸水率、含泥量、针片状含量、有机物含量、超逊径含量。
(4)拌和用水,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符合饮用水标准。
(5)锚杆砂浆和锚索灌浆浆材以及垫座混凝土配合比,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室内试验,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6)边坡支护所使用的钢材(包括钢筋、钢绞线、锚夹具)的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有出厂质量证书和标牌。证书标牌齐全者必须经过批量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关证书标牌和抽样检查的记录,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月报监理机构审核。
(7)锚杆、锚索、排水孔的钻孔,其孔径、孔位偏差、孔斜偏差及孔深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孔位时,应报经监理机构确认批准。钻孔完成后应采用高压风水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吹干孔内积水。
(8)钻孔时如遇不回风、不回水、塌孔、卡钻等现象,应及时报告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认定为地质缺陷后,应进行固结灌浆,采用孔口封闭、全孔灌浆、扫孔钻进的方法处理。必要时,经监理机构同意,可将锚孔延长、以保证内锚固段处于完整的岩体内。
(9)预应力锚索张拉前必须对机具进行率定,包括对千斤顶、油泵、油管、压力表校验,校验合格后将千斤顶与油泵配套进行率定,并绘制率定图表,编写率定报告。张拉设备采用20t和不小于250t的两种穿心式千斤顶及50MPa双路电动高压油泵。千斤顶行程大于或等于200mm。锚具采用12孔夹片式锚具,需持有厂家证明及试验报告单,使用前需作抽样组装静载试验。配套率定的千斤顶与油泵不得混用,率定时,每只千斤顶至少配套两只压力表,率定曲线应标出升荷曲线和降荷曲线。
张拉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率定:千斤顶经过拆卸、修理;压力表受到碰撞或出现失灵现象;更换压力表;张拉中钢绞线发生多根破断事故或张拉伸长值误差较大;标定值与理论计算值误差大于±3%。
(10)锚杆注浆、安装、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前应对钻孔进行清洗,排除杂物岩屑。对浆液配比、原材料、计量设备等进行检查,同时,对注浆管要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合格后,方可始注浆作业。
2)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
3)对照设计图,按每次锚杆安装分区单元的规格、数量,领用锚杆。同时,应对锚杆进行外观检查,杆体应平直、除锈、除油。锚杆安装时,应待钻孔内有浓浆流出,方可将锚杆插入。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95%。
4)锚杆安装好后,浆液初凝后,终凝前,不得敲击、碰撞锚杆和对锚杆施加外负荷如拉拔,以及其他形式的受力载荷。锚杆施工完毕7d内,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不得在距锚杆2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7d后,强度达到70%的要求后,按质点安全振速进行爆破控制,并严防爆破作业对锚杆外露段的破坏影响。
5)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规定要求,在安装锚杆的砂浆达到设计龄期后,进行抗拔检测,同一组锚杆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80%。
(11)锚索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预应力锚索的编制应在编束车间内进行。下料应精确计算锚索长度后,采用砂轮切割机下料,保证钢绞线上无油膜、无锈斑、无杂质。
端头锚编制:先将架线环、止浆环与各孔进、回浆管、充气管及钢绞线一一对应编号,然后对号入座。止浆环内用环氧剂封填密实。进、回浆管应畅通并符合设计耐压要求(不低于设计灌浆压力的1.5倍)。经过架线环的每根钢绞线都必须用无锌铅丝与架线环绑扎在一起。内锚固张拉段,架线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两环之间加扎一道无锌铅丝,使内锚段索体成枣核状。整个索体钢绞线及进、回浆管应平行,不得交叉。最后在内锚段顶部套上导向帽。
索体制作时,应按设计规定安放隔离架、注浆管、和排气管。
锚索制成后,必须按锚孔编号挂牌,注明完成日期及签发的合格证编号。成品锚索不得叠压、应妥善保护。未经签合格证的锚索,不得入库和使用。
2)锚索入孔前,必须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合格后方能穿索入孔。
①锚孔内、孔口周围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②锚孔号与锚索挂牌号必须相同,孔深一致。
③锚索的进、回浆管、排气管必须畅通,止浆环必须完好。
穿索可采用人工、机械或人工辅以机械方法进行,索体穿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值。锚索就位的曲率半径不宜过小,并应保证不影响锚索或灌浆管路的质量。穿索中严禁索体旋转,并不得损坏锚索结构,凡有损坏,应停止施工,更换锚索。
3)内锚段灌浆必须在锚索入孔后24h内完成。锚索灌浆材料采用中热525号水泥,掺用任何外加剂必须要有试验资料,并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浆材设计标号R28250#,对每批拌制的浆材均需现场取样做成试件,并在锚索张拉前将强度试验资料提交监理单位,达不到设计标号不准进行张拉。
灌浆压力0.3MPa,要求回浆管返浓浆,其比重等于进浆比重,且孔内不再吸浆,并浆时间为30min。浆液中应避免存在气泡,影响灌浆的密实性。
灌浆后,浆体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前,预应力筋不得受扰动。
4)内锚段灌浆后即可浇筑垫座混凝土,浇筑前须将壁面清理干净。浇筑时必须保证预埋的套管要与钻孔同轴对中,台座垫板应与钻孔轴线垂直,垫板外平面与孔口管中心线垂直误差不大于0.5°,并按图纸的设计及技术要求预埋二期灌浆管及其他埋件。垫座混凝土的标号为R28350#(二级配)。
垫座混凝土标号及内锚段灌浆标号,未达到设计要求之前,不得进行张拉。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应及时进行锚索张拉。
5)安装工作锚、夹片、限位板、千斤顶及工具锚时,钢绞线夹持部位和工作锚应进行清洗,为便于卸下工具锚,工具锚夹片可涂少许润滑剂。
预紧采用多循环预紧方式,预紧吨位为30kN,每根钢绞线以两次张拉伸长值差不超过3mm为限,超过3mm的钢铰线则进入下一循环继续预紧,如此反复,直至每根钢绞线均不超过3mm伸长差值。且每根钢绞线的实际伸长值不小于理论值的10%,否则,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调整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分级理论伸长值,经校核后,应绘制成表格,供分级张拉时验用。
预紧之后安装千斤顶和工具锚都要与工作锚对中,夹片要平整,并不得漏装,切忌钢绞线在千斤顶的穿心孔内交叉。
张拉采用限位张拉自行锚固的方式进行,其分级标准如下:(www.xing528.com)
2000kN级锚索:预紧→500kN→1000kN→1500kN→2000kN→2300kN。
张拉过程中,当达到每一级的控制张拉力后,稳定10min,即可进行下一级张拉。应张拉至设计荷载的105%~110%,再按设计值进行锁定。
张拉时采用应力控制及伸长值校核的操作方法。应及时准确记录油压表编号、读数、千斤顶伸长值,夹片外长度等。锚束伸长值误差控制在-5%~+10%范围内。当超出此范围时,应停止张拉,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张拉或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张拉时,升荷速率每分钟不应超过设计张拉力的10%。
6)锚索在张拉锁定,并完成封孔灌浆之后,灌浆材料达到设计强度时,经监理机构同意,方可切除外露的预力筋,切口位置至外锚具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并将钢绞线、工作锚进行清洗,垫座待仓面凿毛洗洁后,用R28350#(一级配)二期混凝土覆盖或由主体工程覆盖。
锚索施工完成7d内,距锚索施工部位20m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后期在邻近部位爆破时,其安全质点振动控制,必须符合标书的要求。
(12)喷混凝土施工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喷混凝土表面应当平整,呈湿润光泽,无干斑、滑移流淌、疏松、脱空、裂缝、露筋等现象。
2)回弹掉下的混凝土必须清除干净,严禁将回弹的混凝土回收再用于喷混凝土。
3)混合料配合比和外加剂的参量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的搅拌时间和要求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4)喷混凝土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5)由于天气条件过于恶劣,直接影响喷混凝土作业时,监理人员可命令停止施工,或推迟施工。
6)承建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产生的不合格的喷混凝土(如:空洞、与岩石粘结不良、剥落等现象),必须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修补,或将不合格的部分全部除掉后重新补喷,其费用全部由承建单位承担。
7)喷射混凝土终凝后2h,开始喷水养护,一般部位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重要部位不得小于14d。
8)喷混凝土48h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喷射混凝土的厚度进行检测(采用手提钻钻孔取芯),如未达到设计厚度,应及时补喷至合格为止。未经检查,不得擅自拆除排架。
五、其他
(1)锚喷支护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合格条件进行验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提供下列资料: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代用材料试验报告。
2)锚喷支护施工记录。
3)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厚度、外观尺寸,锚杆抗拔力等检查和试验报告;预应力锚索的性能试验与检测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依据。
6)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7)竣工图。
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相应的报告和资料。
(2)每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送监理机构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3)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查标准,按本工程项目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4)涉及到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以及合同支付计量与测量,按合同文件规定和长三监理右DC[1999]007号文执行。
(5)单位、分项和单元工程划分及编码,按《右岸地下电站进水口开挖工程项目分级及代码表》(长三监理右DC[1999]008号)执行。
(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机构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
附:锚杆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16;
表12-16 锚杆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1.孔深误差“+”表示超深、“-”表示欠;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杆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17;
表12-17 锚杆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18;
表12-18 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1.标有△符号的项目为主要检测项目。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排水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19;
表12-19 排水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1.孔深误差“+”表示超深、“-”表示欠;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排水管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20;
表12-20 排水管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排水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21;
表12-21 排水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预应力锚索造孔验收签证表,见表12-22;
表12-22 预应力锚索造孔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预应力锚索编索验收签证表,见表12-23;
表12-23 预应力锚索编索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索混凝土垫座开仓证,见表12-24;
表12-24 锚索混凝土垫座开仓证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段灌浆验收签证表,见表12-25;
表12-25 锚段灌浆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预应力锚索验收签证表,见表12-26;
表12-26 预应力锚索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预应力锚索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27;
表12-27 预应力锚索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1.标有△符号的项目为主要检测项目。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支护开仓证,见表12-28;
表12-28 喷射混凝土支护开仓证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最评定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29;
表12-29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30。
表12-30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1.标有“△”符号的项目为主要检测项目。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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