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三峡右岸电站部分施工场地平整初期开挖工程合同文件(SXJ/320)、GBJ86—8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三峡右岸电站部分施工场地平整初期开挖边坡支护工程项目。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锚喷支护开工前14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编制锚喷支护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支护平、剖面图,以及施工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施工程序,包括排水孔、锚杆、喷混凝土等各作业工序。
3)施工进度,包括支护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支护强度。
5)施工作业方法,包括钻孔、吹孔、排水管安装,锚杆制作、注(灌)浆、安装、供风、喷射、厚度控制、养护。
6)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7)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2)锚喷支护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骨料、外加剂)均应有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前14d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
(3)喷射混凝土工程开工28d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喷混凝土的力学指标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的有关要求,施工配合比须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试验中所用的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材料一致。
(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二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修改后意见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5)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随时提供监理机构审查。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成果决定施工措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原材料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5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设计施工详图严格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3)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前一道工序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缺陷处理。
2)钻孔机具与钻孔质量。
3)锚杆、排水管制作。
4)排水沟修筑。
5)注(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喷射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检查标准参照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4)坡面整修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进行实际测量,对坡面高程、桩号进行复核。对地质缺陷处理应填写鉴定、处理表。并经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边坡(基础)开挖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5)钻孔作业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孔位、孔径、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终孔检查在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下进行,合格后签发钻孔合格证。
(6)锚杆安装前,应对锚杆的直径、长度、平直度、防腐处理进行检查。每300根锚杆抽样一组进行抗拔力试验,设计变更或材料变化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少于3根。
(7)砂浆锚杆应用注浆机(或注浆器)注浆,严禁人工注浆。锚杆安装程序是先注浆后安装锚杆,注浆必须饱满。
(8)排水孔必须经监理人员抽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钻孔,外包裹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制作,以防止堵塞,保证排水管通畅。管口应安装牢固,喷混凝土时应作好管口保护。
(9)承建单位必须进行现场喷混凝土试验,并将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查。
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受喷面松动岩块,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并埋设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且锚杆质量已经检查合格。喷射混凝土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开仓喷混凝土。开仓签证后24h未喷射混凝土,应重新办理开仓手续。
(10)混凝土喷射应分层分段自下而上进行,达到设计厚度。如果作业层间隔时间超过1h,则应用网制刷将表面乳皮清除,并用风和水冲洗干净后再继续作业。
(11)施工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月向监理机构呈报施工情况报告,包括实施进展、质量情况、材料消耗情况、存在问题、计划完成情况等;必要时根据监理机构的要求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
(12)对于施工中质量事故(缺陷),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1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章作业行为,监理机构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四、施工质量控制
(1)边坡支护所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稳定性。
(2)掺用任何外加剂,必须有试验资料和外加剂的材质单,并通过配合比试验验证,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3)边坡支护所使用的砂石骨料,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承建单位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每批进料抽样试验数量不少于三组,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测项目包括:细度模数、比重、吸水率、含泥量、针片状含量、有机物含量和超逊径含量。
(4)拌和用水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
(5)锚杆砂浆浆材及配合比,承建单位必须进行室内试验,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6)边坡支护所使用的钢材(规格、品种、力学指标)等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有出厂质量证书和标牌。证书标牌齐全者必须经过批量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关证书标牌和抽样检查的记录,承建单位应按月报监理机构审核。
(7)锚杆、排水孔的钻孔,其孔径、孔位偏差、孔斜偏差及孔深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孔位时,应经监理机构确认批准。钻孔完成后应采用高压风、水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吹干孔内积水。
(8)钻孔时如遇不回风、不回水、塌孔、卡钻等现象,应及时报告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认定为地质缺陷后,应进行固结灌浆,采用孔口封闭、全孔灌浆、扫孔钻进的方法处理。必要时,经监理机构同意,可将锚孔延长、以保证内锚固段处于完整的岩体内。
(9)锚杆注浆、安装、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前应对钻孔进行清洗,排除杂物岩屑。对浆液配比、原材料、计量设备等进行检查,同时,对注浆管要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合格后,方可始注浆作业。
2)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
3)对照设计图,按每次锚杆安装分区单元的规格、数量,领用锚杆。同时,应对锚杆进行外观检查,杆体应平直、除锈、除油。锚杆安装时,应待钻孔内有浓浆流出,方可将锚杆插入。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95%。
4)锚杆安装好后,浆液初凝后,终凝前,不得敲击、碰撞锚杆和对锚杆施加外负荷如拉拔,以及其他形式的受力载荷。锚杆施工完毕7d内,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不得在距锚杆2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7d后,强度达到70%的要求后,按质点安全振速进行爆破控制,并严防爆破作业对锚杆外露段的破坏影响。
5)应按规定要求,在安装锚杆的砂浆达到设计龄期后,进行抗拔检测,同一组锚杆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80%。(www.xing528.com)
(10)喷混凝土施工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喷混凝土表面应当平整,呈湿润光泽,无干斑、滑移流淌、疏松、脱空、裂缝、露筋等现象。
2)回弹掉下的混凝土必须清除干净,严禁将回弹的混凝土回收再用于喷混凝土。
3)混合料配合比和外加剂的掺量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的搅拌时间和要求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4)喷混凝土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5)由于天气条件过于恶劣,直接影响喷混凝土作业时,监理人员可命令停止施工,或推迟施工。
6)承建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产生的不合格的喷混凝土(如:空洞、与岩石粘结不良、剥落等现象)必须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修补,或将不合格的部分全部除掉后重新补喷,其费用全部由承建单位承担。
7)喷射混凝土终凝后两小时,开始喷水养护,一般部位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重要部位不得小于14d。
8)喷混凝土48h后,承建单位应对喷射混凝土的厚度进行检测(采用手提钻钻孔取芯),如未达到设计厚度,应及时补喷至合格为止。未经检查,不得擅自拆除排架。
五、其他
(1)锚喷支护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合格条件进行验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提供下列资料: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代用材料试验报告。
2)锚喷支护施工记录。
3)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厚度、外观尺寸,锚杆抗拔力等检查和试验报告。
4)设计变更依据。
5)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6)竣工图。
7)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相应的报告和资料。
(2)每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送监理机构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3)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查标准,按本工程项目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4)涉及到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以及合同支付计量与测量,按合同文件规定和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5)分部、分项和单元工程划分及编码,按《右岸电站部分施工场地平整初期开挖工程项目划分及代码表》执行。
(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机构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
附:锚杆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2;
表12-2 锚杆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1.孔深误差+表示超深、-表示欠;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杆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3;
表12-3 锚杆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4;
表12-4 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1.标有△符号的项目为主要检测项目。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排水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5;
表12-5 排水孔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1.孔深误差+表示超深、-表示欠;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排水管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6;
表12-6 排水管安装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排水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7;
表12-7 排水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支护开仓证,见表12-8;
表12-8 喷混凝土支护开仓证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见表12-9;
表12-9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表
注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喷射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12-10。
表12-10 喷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注 1.标有“△”符号的项目为主要检测项目。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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