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工作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供应特点制定。
(2)本工作规程中,业主单位供应主材(以下简称“主材”)指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由业主单位负责供应的钢材、木材、水泥及汽油、柴油、炸药和粉煤灰。
上述主材供应的方式、供应办法、材料核销及价款结算等,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业主单位有关规定或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商签的协议执行。
(3)在合同文件或设计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或在受供方无特别指明时,供料标准按现行国家或水利水电行业部门颁发标准执行。
(4)业主单位供应主材只供用于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确定的工程项目,或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临建工程与生产作业设施。
工程材料的使用,应本着有效、合理及节约的原则,避免大材小用、优材劣用,以节省资金,减少浪费和提高经济效益。
二、主材供应的申报
(1)为有利于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编制主材采购计划、以切实保障工程物资供应,工程承建单位应以报经监理部批准的年度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的季度、月施工进度计划和项目施工详图等设计文件为依据,于每日历年度国家规定的物资订货会42d前,每季度开始28d前,及每月开始14d前,分别向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和监理部申报下年、下季、下月主材供应计划。
(2)新开工项目或临时项目的紧急用主材,承建单位在原有库存量不足以调剂的情况下,应于该项目开工的至少14d(特殊物资材料应提前28d)以前向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和监理部申报紧急用材追加计划。
(3)除非业主单位或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主材供应申请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本期计划完成的合同工程量。
2)分类材料消耗指标。
3)材料的类别、规格、品种以及申请供应数量。
4)特殊质量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建单位认真做好主材供应计划申报。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按最终月材料供应计划,或按期申报调整的月材料供应计划,以及具备供应条件时按紧急用材追加供应计划向工程承建单位供料。
(5)如果因为工程承建单位申报计划失误,致使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盲目购进、材料积压;或者因工程承建单位申报计划失误,致使购进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足,造成材料使用不当,或对工期造成延误等,由工程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如果由于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责任,致使可供材料品种、规格不符或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材料使用不当,或对工期造成延误,工程承建单位可提起合同索赔,要求责任方给予经济补偿。
主材供应签证单格式,见表11-48。(www.xing528.com)
表11-48 主材供应签证单
三、主材的使用及其管理
(1)业主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承建单位报经监理部、业主审核认定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和消耗定额,确定或调整主材需用总量。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对工程承建单位所需的主材物资,实行总量控制、分期分批供料。
(2)为做好信息反馈,加强主材使用的管理,以指导物资供应,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建单位于每年、季、月结束7d前,一式四份,向监理部和业主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报送主材使用和消耗年、季、月报。季(年)报表应随同各季(年)最后一个月的月报一起报送。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分项统计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分类统计主材的实际进货和消耗情况。
3)主材储存仓库及各库期未储存量。
4)主材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5)其他说明或申报事项。
(3)主材的装卸、运输、领用、仓库设置和储存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合同文件有关规定,以及监理部依据合同文件或上述有关管理文件所作出的规定。
(4)火工材料(包括炸药)的管理必须同时执行国家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及业主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有关的规定。
(5)主材的领用报经监理部签证时,工程承建单位或其授权的物资管理或使用部门必须至少提前7d按附表格式一式四份向监理部报送主材领用签证单。监理部限期完成审核签认后返回报送单位两份。
四、其他
(1)主材管理中的价差调整、财务结算及其他未尽事项,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主材供应协议文件以及业主单位和监理部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于工程的主材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和合格签证监理按制订的《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3)工程施工中钢筋及水泥需用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式中:T——工程施工中钢筋,或水泥、粉煤灰需用量;
T0——施工详图中确定的钢筋需用量,或根据设计工程量按分类配合比生产确定的水泥、粉煤灰需用量;
NΣ——合理的运输、存储、加工、生产或施工损耗率。由工程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性与施工条件,依照材料供应合同或协议及业主单位有关规定或设计资料提报,经监理部审核后报业主单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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