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为加强三峡大坝等主体建筑物混凝土生产的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料生产质量,监理机构应按质量检验标准加强对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和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检查和检测。
(2)三峡工程主体建筑物基础约束区及高标号混凝土浇筑温度除冬季12月~次年2月采用自然入仓外,其他季节混凝土浇筑温度均不得超过12~14℃(相应拌和楼出机口温度达到7℃),脱离约束区的混凝土11月~次年3月自然入仓外,其他季节浇筑温度不得超过16~18℃(相应拌和楼出机口温度为14℃),但在规定季节时段内气温异常者除外。
(3)混凝土拌和生产质量控制环节包括: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混凝土生产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与控制,并通过对成品料的取样试验检测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对拌制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粗细骨料、水泥、粉煤灰和外加剂等),应逐批取样检验,达到三峡工程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质量指标,并掌握其质量波动的实际状况。
(5)在混凝土拌制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加强对各主要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尤其要强化对混凝土原材料和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使混凝土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6)在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通过自身的控制并督促承建单位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计算统计参数、应用质量管理图、掌握动态信息、控制整个生产和施工期间的混凝土质量,并遵循升级循环的方式,制定改进提高质量的措施,完善质址控制过程,使混凝土质量稳定提高。
二、配料与拌和
(1)基本要求。
1)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严格执行由试验确定并经监理机构审批的配料单。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混凝土配合比更改,须重新报请审批。
2)所有配料设备及水泥仓都要有防尘措施。拌和设备都应具有将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及水在规定的时间均匀拌和且卸料不发生离析的能力。
(2)混凝土配料。混凝土料生产前及生产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1)各种级配的骨料及散装水泥、粉煤灰都要有相应的贮料罐或隔仓。隔仓的尺寸要求有足够的裕度,以满足各种级配混凝土的用料要求。所有骨料都要用各自独立的称量设备分别称量。散装水泥和粉煤灰应用不同的料斗分别称量并贮于料斗直到入拌和机为止。水的量测可以重量计,也可以体积计。若以重量计,不能以累计计量办法称量;若以体积计,水表的最小刻度不得大于0.5L。
2)拌和系统料斗门应自动控制并相互连锁,即在配好的料未完全卸出且卸料阀门完全关闭之前下一次配料不能启动,在所有配料斗未达到需要量以前,任何称量料斗的卸料阀门不能开启,在配好的料斗中的料未完全卸出且秤量设备没有恢复平衡以前卸料阀门不能关闭。在配料时,水阀应相互连锁,以便在充水阀关闭前,配料卸料阀无法开启。外加剂计量器应与水配料器相互连锁。配料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在任何时候都能方便地观察。
3)所有的称量设备都应进行校准、测试。测试的误差应在总的称量能力的0.4%以内。设备每月都应予以校验,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抽查,以保证称量准确。每次校验后,都应按要求作好相应的调整维护以后方可进一步使用。
4)配料系统的称量设备应有足够的精度,应满足规范中称量的允许偏差。所有的称量设备都应有一个可见的读数盘。用于指示称量过程中各种称量的重量,读数盘及指示器应便于操作员在工作时认读,同时可以不定期地根据骨料的含水量变化进行调整而不影响混凝土的配合比。水泥、粉煤灰及骨料的称量能力应满足一次最大使用材料量的要求。称量设备应有足够的措施,以防其他设备振动时对其称量造成影响。
5)从系统的料仓和骨料堆运送散装水泥、粉煤灰、骨料时,运到拌和楼的各种物料不应相互混合,且水泥及粉煤灰应不受潮。应使用不影响其技术性能的方式予以妥善装贮以待拌和。在系统备料时应考虑到各级骨料的途中损失及掺混损失,以保证拌和料的级配正确。若水泥和粉煤灰已拌入骨料而且已加水,因故停放时间超过2h应将混合料废弃。
6)量水设备的设计应便于保证量测精度。量水设施中的机构装置应能密封,在阀门关闭后应无水渗出。移动式拌和设备上的水箱应有自动记录器,使水箱不论是否发生倾斜都能正确量出给水量。量水设备的刻度应便于认读。水箱的充水线应设计能便于充水后中途排水,而且要防止水箱中的水溢出。
7)拌和楼应有适用于外加剂掺量控制的设备。引气剂及缓凝减水剂的量测设备应有一次测出所需量的能力,操作应简单、清洁。不同的外加剂应用不同的配料容器,将外加剂加入已称好的水中时应保证在流入拌和机的过程中外加剂均匀混入。若由于温度控制的需要,混凝土拌和要全部使用冰时,外加剂应加入细骨料中。引气剂及缓凝减水剂的施用量变化不能超过需要量的3%,外加剂量测设备应安装在能方便认读之处,以便操作员能够方便地操作而且有效地控制精度。
8)每种料称好后其重量都应有精确的设备记录。拌和楼必须配置砂子含水量自动测定装置,用于监测砂子含水量的变化情况。该装置的安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控制。
(3)拌和。
1)拌和楼的操作平台设置应便于察看拌和楼的进料及拌和机回转卸料。在每次拌和循环前1/4的循环时间内,应将所有固体物料加入拌和机,拌和水加入后的拌和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试验确定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2)拌和时间应根据控制适当的拌和机旋转速度及考虑所有物料的进料等因素经试验后确定,如果拌和不能达到应有的均匀性要求或混凝土级配有变更,拌和时间也要相应变更。
3)供料系统及拌和楼应有适当的方法、措施,来处理因拌和供料不当或因停留时间过长而造成的弃料。
4)为了进行混凝土质量控制的试验,必须在配料处及拌和楼提供相应的混凝土质量控制的试验设施,这些设施中必须有一个方便的试验室。
(4)制冷混凝土拌和。
1)混凝土加冰拌和时,片冰生产应满足拌和楼生产用冰需要。为确保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加冰率一般不超过拌和用水量的50%。片冰必须保持干燥状态,并在负温下储运。片冰出库温度控制在-5~-8℃之间。
2)制冷水拌和时,要求制冷水的温度为2~4℃,不得超过10℃。
3)冲霜是提高制冷效率,保证连续、均匀地向仓面提供合格的制冷混凝土,防止仓面混凝土温度回升的重要措施。冷风机组冲霜尽可能安排在拌和楼停楼或预冷料仓装满的情况下进行,要求两座楼合理安排冲霜时间,不得同时冲霜。
三、工序质量检验
(1)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按工序划分的控制网点及内容,见表8-9。
表8-9 混凝土拌制生产质控网点检验内容及要求
续表
注 控制等级:Ⅰ级为关键控制项目,Ⅱ级为重要控制项目,Ⅲ级为一般控制项目。
(2)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及检验,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承建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保混凝土料质量。
(3)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表8-9中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检验。监测抽查检验工作量,应达到承建单位检验工作量的1/10。
四、质量要求
(1)计量。
1)拌制生产期间,每机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8-10的规定。
表8-10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允许偏差(www.xing528.com)
2)每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
3)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经中修、大修应进行检定。拌和楼称量校验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机构应经常性地对计量器具称量准确性进行抽查。
(2)混凝土拌和物。
1)三峡工程采用的常规混凝土拌和物的稠度,以坍落度表示,施工坍落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2)混凝土含气量检测结果与要求控制中值的允许偏差为±1.0%。
3)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胶比和胶凝材料含量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GBJ80—85《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和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亦可在混凝土拌和物正常生产中,随机进行坍落度与强度试件抽检时,同步检查、测定被抽检混凝土的实际砂、石用量、含水量、胶凝材料用量与拌和用水量(含加冰和外加剂溶液中的水),换算校核混凝土的实际水胶比、用水量。如超出允许范围,则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4)拌和程序及拌和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选择合适的拌和时间,按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第4.0.14条进行。三峡工程拌和系统的拌和时间常态混凝土一般为150s,加冰制冷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为180s。当入机拌和量超过搅拌机额定量的10%时,应适当延长拌和时间。
5)混凝土拌和物,外观颜色应一致,不应有离析和泌水现象。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的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或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规定进行。
(3)混凝土强度。
1)现场混凝土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检验结果作为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之一。抗压强度以15cm立方体试件为准,3个试件为1组(试验系统质量检验允许2个试件为1组),混凝土试件应在机口随机取样成型,不得任意挑选。
2)混凝土试件(n≥30组)统计强度的保证率应达到设计要求。强度保证率和平均强度计算方法,按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附录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和数据处理”进行。
3)混凝土质量匀质性指标,以同批按月、按标号、配合比相同的现场试件28d龄期抗压强度离差系数Cv值表示,其评定标准见表8-12。
表8-12 常规混凝土施工质量评定指标
4)混凝土试验误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计算方法按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附录二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误差的等级评定标准见表8-13。
表8-13 试验误差等级表
(4)在混凝土拌制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原材料的检验,如:
1)质量有显著差异。
2)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异常。
3)混凝土拌和用水量与设计配合比的用水量有过大差别,使混凝土水胶比超过设计水胶比±0.03范围。
发现上述情况时,应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并进行调整。视实际情况需要,抽取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及时进行混凝土配合比校正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必要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单位用水量和砂率)。
五、质量管理
(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在取得数据的基础上选择。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施工配料单计算后,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试验员或技术人员校核。计算和校核人员必须在配料单上签字后,配料单才能使用。
(2)对混凝土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检查检验资料,以及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其他试验结果,督促承建单位或其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对于主要的控制项目,如水泥标号、粉煤灰需水量比、砂的细度模数和石粉含量、减水剂的减水率、引气剂溶液的表面张力、泡沫性能、混凝土含气量、实际水胶比和混凝土强度等,应采用管理图反映质量波动状态。并及时反馈到相关网点进行调整或修正,以确保工程质量。
(3)为了有效地实施混凝土质量控制,督促承建单位或其施工单位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试验设备,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4)在混凝土施工期间,督促承建单位或其施工单位对各工序的各项检验结果及时整理,并按规定定期(每月、季、年)上报,如果根据检测发现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发现有较严重影响混凝土质量的问题和检验结果,必须立即呈报。
(5)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进行期间,督促承建单位或其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施工和检查的原始记录。
(6)督促施工(生产)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提出混凝土质量控制目标,建立混凝土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制定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7)督促施工(生产)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搜集和积累完整的混凝土生产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和质量检测资料,并分类整理存档。
六、混凝土拌和物的废料标准与处置
凡混凝土拌和物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应指令按废料处置。废料混凝土拌和物不得入仓,混入仓内的废料应作挖除处理。
(1)混凝土配料单算错、用错或输入配料指令错误,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混凝土拌和物。
(2)混凝土配料时,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拌和物。
(3)混凝土原材料未经质量验收检验或实用原材料类别与施工配料单不符,严重影响质量的混凝土拌和物。
(4)出机混凝土拌和物的温度超出温控设计允许值的混凝土拌和物。
(5)未经拌和楼值班监理人员同意,擅自加水、调改配料量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拌和物。
(6)拌和不均匀,夹混生料的混凝土拌和物。
(7)由于仓面或其他原因,导致混凝土在拌和机内或运输车、或供料线上滞留时间过长的混凝土拌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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