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16 糖果及巧克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糖果
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适用于糖果。
(1)糖果是指以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甜味食品;
(2)胶基糖果是指以胶基、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可咀嚼或可吹泡的糖果。胶基糖果的胶基及其配料应符合GB 29987—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胶基及其配料》。
该项标准主要对糖果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设定了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直接引用相关通用标准。
2.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www.xing528.com)
(1)GB 9678.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适用于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①巧克力是指以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块或可可液块/巧克力浆、可可油饼、可可粉)和/或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②巧克力制品是指巧克力与其他食品按一定比例,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③代可可脂巧克力是指以白砂糖、代可可脂等为主要原料(按原始配料计算,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块或可可液块/巧克力浆、可可油饼、可可粉)、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并具有巧克力风味和性状的食品;
④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代可可脂巧克力与其他食品按一定比例,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的食品;
⑤可可脂是指可可豆中的脂肪;
⑥代可可脂是指可全部或部分替代可可脂,来源于非可可的植物油脂(制品)。
(2)该项标准主要对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的感官要求设定了要求,致病菌限量、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直接引用相关通用标准。
(3)该项标准对产品的命名进行了规定,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按原始配料计算)的产品应命名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巧克力成分含量不足25%的制品不应命名为巧克力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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