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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监控与控制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我国修订发布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及136种农药478项限量值。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64种农药10 092项最大残留限量。目前已在中国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农药尚未全部纳入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监控与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该《条例》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1)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2)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3)调节植物、昆虫生长;(4)农业、林业产品的防腐或者保鲜;(5)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6)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1.历史沿革

我国第一个农药残留限量是原国家卫生部于1977年发布的内部标准GBn 53—1977《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该项标准于1981年修订为正式标准GB 2763—1981《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随后又相继发布了GBn 136—1981《肉、蛋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限量标准》等33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了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982年原农牧渔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和原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其中对常用农药进行了分类,明确规定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2005年,我国修订发布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及136种农药478项限量值。后又历经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1年6次修订。

2.范围及应用原则

现行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1年3月3日发布,2021年9月3日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64种农药10 092项最大残留限量。

该标准适用于与农药残留限量相关的食品,包括农产品和初级加工品。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该标准。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附录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

3.标准的应用

该标准规定下列术语和定义。

(1)残留物(Residue Definition):由于使用农药而在食品、农产品和动物饲料中出现的任何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www.xing528.com)

(2)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MRL):在食品或农产品内部或表面法定允许的农药最大浓度,以每千克食品或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毫克数(mg/kg)表示。

(3)再残留限量(Extraneous Maximum Residue Limit,EMRL):一些持久性农药虽已禁用,但还长期存在环境中,从而再次在食品中形成残留,为控制这类农药残留物对食品的污染而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以每千克食品或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毫克数(mg/kg)表示。

(4)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人类终生每日摄入某物质,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危害健康的估计量,以每千克体重可摄入的量(mg/kg bw)表示。

4.注意事项

下列几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目前已在中国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农药尚未全部纳入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未列入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部分禁限用农药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禁限用农药名录(2019版)》执行。

(3)该项标准对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品也规定了农药残留限量,比如葡萄酒果汁食用油肉蛋奶等畜禽产品,餐饮企业在采购这些初级农产品时,要索要包含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

5.应用实例

柑橘为原料生产加工的果蔬汁为例,食品经营产企业应通过查询标准了解柑橘类水果应控制的农残项目及限量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果汁生产商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是否包含农残检测项目,对无法提供或不包含农药残留项目的合格证明,企业应当在首次进货或更换供应商时按照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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