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的法律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十章八十六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等,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2)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3)明晰新的监管举措。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www.xing528.com)
(4)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5)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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