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情势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制约,地下水资源量评价是按照水文地质单元进行,然后归并到各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按照《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细则》和《松辽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大纲》要求,根据辽源市水文地质条件,对全市5130km2面积进行地下水计算分区。地下水类型区以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为基础按Ⅰ~Ⅲ级依次划分类型区。
5.5.1.1 Ⅰ级类型区
根据区域地形地貌特征,将Ⅰ级类型区划分为平原区、山丘区两类。平原区地下水类型以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孔隙裂隙(裂隙孔隙)水为主,山丘区地下水类型以基岩裂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水为主。
5.5.1.2 Ⅱ级类型区
1.平原区
根据次级地形地貌特征,将平原区划分为一般平原区和山间平原区(包括山间盆地平原区、山间河谷平原区和槽型盆地谷地平原区)。
按照《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细则》要求,被山丘区围裹、连续分布面积大于200km2,或不大于200km2但2012年~2016年年均实际开采量大于500×104m3的地势较低、相对平坦区域,单独划分为平原区。据此,将山丘区中符合规定条件的辉发河河谷平原作为山间河谷平原区进行单独计算。
2.山丘区(www.xing528.com)
根据地下水类型,将山丘区划分为一般山丘区(以基岩裂隙水为主)和岩溶山区(以碳酸盐岩类岩溶水为主)两类Ⅱ级类型区,因本区域内没有岩溶山区,因此山丘区地下水类型区只划为1个分区,即一般山丘区。
5.5.1.3 Ⅲ级类型区
1.平原区
根据实际情况,在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内考虑包气带岩性和厚度以及各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地下水赋存条件和富水性分布情况作为Ⅲ级类型区划分依据,即同一Ⅲ级类型区具有基本相同的包气带岩性、地下水赋存条件和富水性。含水层富水性按以下6级划分:水量极丰富、水量丰富、水量较丰富、水量中等、水量较贫乏和水量贫乏。包气带岩性按以下8级划分:卵砾石、粗砂、中砂、细砂、粉砂、粉土、粉质粘土、粘土。
各Ⅲ级类型区总面积扣除水面面积和其他不透水面积后,称计算面积。
2.山丘区
参照水文站分布情况等,将山丘区中各Ⅱ级类型区按水资源三级区分别划分为若干个Ⅲ级类型区,Ⅲ级类型区的面积一般控制在300km2~5000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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