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www.xing528.com)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监理文件资料来源
(1)需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见表9.4。
表9.4 需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
(2)需承包方提供的资料,见表9.5。
表9.5 需承包方提供的资料表
(3)资料传递表,见表9.6。
表9.6 资料传递表
(4)信息签认流程,如图9.2所示。
说明:
图9.2 信息签认流程图
1)信息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
2)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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