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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的有效管理方法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监理资料的有效管理方法

一个大型工程的建设有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文件、信函。这些文件、信函都必须妥善管理。严格的资料管理可以避免工程失误、施工错误、工期延误和索赔事件的发生。从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这期间所产生的大量资料,就形成了工程的历史文件,其中监理资料占相当大的比重,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8.2.2.1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受建设单位委托,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期间,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与监理相关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收集积累、加工整理、立卷归档和检索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对象是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它是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

8.2.2.2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意义

(1)对监理文件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工程项目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如果没有信息,监理工程师就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经收集、加工和传递,以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管理和保存,会成为有价值的监理信息资源,它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

(2)对监理文件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可以极大地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经过系统、科学的整理归类,形成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库,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就能及时有针对性地提供完整的资料,从而迅速地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反之,如果文件档案资料分散管理,就会导致混乱,甚至散失,最终影响监理工程师的正确决策。

(3)对监理文件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为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提供可靠保证。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是把监理过程中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字、声像、图纸及报表等文件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从而确保文件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一方面,在项目建成竣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可将完整的监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档案;另一方面,完整的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可从中获得宝贵的监理经验,有利于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8.2.2.3 监理资料管理的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勘察设计阶段,应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8.2.2.4 监理资料管理的内容

1.监理文件和档案收文与登记

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按监理信息分类别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监理信息在有追溯性要求的情况下,应注意核查所填部分内容是否可追溯,如材料报审表中是否明确注明该材料所使用的具体部位,以及该材料质保证明的原件保存处等。

如不同类型的监理信息之间存在相互对照或追溯关系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在分类存放的情况下,应在文件和记录上注明相关信息的编号和存放处。

资料管理人员应检查文件档案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和记录真实完整,签字认可人员应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而且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写签认。文件档案资料以及存储介质质量应符合要求,所有文件档案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生成,以适应长时间保存的要求。(www.xing528.com)

有关工程建设照片及声像资料等应注明拍摄日期及所反映工程建设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部分收文如涉及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或设计单位的技术核定单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应将复印件在项目监理部专栏内予以公布。

2.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

由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如需传阅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和范围,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和记录进行传阅。也可按文件传阅纸样式刻制方形图章,盖在文件空白处,代替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文件和记录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的处理期限。传阅完毕后,文件原件应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归档。

3.监理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

发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图章,对盖章工作应进行专项登记。如为紧急处理的文件,应在文件首面标注严“急件”字样。

所有发文按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和编码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发文文件名称,摘要信息,接收文件的单位(部门)名称,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文件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时间)。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签名。

发文应留有底稿,并附一份文件传阅纸。信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签发指示确定文件责任人和相关传阅人员。文件传阅过程中,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发文的传阅期限不应超过其处理期限。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应在监理日记中予以记录。

项目监理部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发文原件归入相应的资料柜(夹)中,并在目录清单中予以记录。

4.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放

监理文件档案经收/发文、登记和传阅工作程序后,必须使用科学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放,这样既可满足项目实施过程查阅、求证的需要,又方便项目竣工后文件和档案的归档和移交。项目监理部应备有存放监理信息的专用资料柜和用于监理信息分类归档存放的专用资料夹。在大中型项目中应采用计算机对监理信息进行辅助管理。

信息管理人员则应根据项目规模划分各类文件并一一对应。例如,合同类文件和勘察设计文件数量比较少可合并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工程质量控制申报审批文件中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文件的数量较多,可单独存入在一个文件夹内,在某些大项目中,甚至可以考虑按材料、设备分类存放在多个文件夹内。某些文件内容比较多(如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不宜存放在文件夹中,可在文件夹内附目录上说明文件编号和存放地点,然后将有关文件保存在指定位置。

文件和档案资料应保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记录,保存过程中应保持记录介质的清洁和不破损。

项目建设过程中文件和档案的具体分类原则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可以明确本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框架性原则,以便统一管理并体现出企业的特色。

5.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

项目监理存放的文件和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确有需要,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信息管理部门办理借阅手续。监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借阅文件和档案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单,并明确归还时间。信息管理人员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后,应在文件夹的内附目录上做特殊标记,避免其他监理人员查阅该文件时,因找不到文件引起工作混乱。

监理文件档案的更改应由原制定部门的相应责任人执行,涉及审批程序的,自原审批责任人执行。若指定其他责任人进行更改和审批时,新责任人必须获得所依据的背景资料。监理文件档案更改后,由信息管理部门填写监理文件档案更改通知单,并负责发放新版本文件。发放过程中必须保证项目参建单位中所有相关部门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档案换发新版时,应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将原版本收回作废。考虑到日后有可能出现追溯需求,信息管理部门可以保存作废文件的样本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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