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供应,一是直接与供方签订合同,按合同供应;二是从市场上取得,不与供应部门发生合同关系。目前主要的协调对象是前者,应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用量大、品种多,占工程造价的比重很高,其质量监控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建立合同前,监理方应协同施工单位对物资供应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调查,保证施工单位与已经取得认证资格的厂家签订合同。为了保证双方经济利益,除明确规定由产品生产厂家负责售后服务的产品外,供应单位售出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供应单位对使用单位负责保修、保换、保退,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如供应单位证明却属生产厂的质量责任时,也由供应单位负责向生产厂家索赔。监理单位应保证材料和设备供需双方按以上要求签订购物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进行产品质量验收。
材料和设备市场情况复杂、多变,供应的品种、质量、价格差异大,供货条件复杂,监理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利用市场调节供应,了解市场,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价格调节机制和约束机制。(www.xing528.com)
常用的材料和设备数量庞大,有的体积大而笨重,有的技术要求严格,有的怕水、怕火、易变质,因此采购、储运和保管工作量大,有时还非常复杂。另外,材料消耗不均衡,往往出现大量需用材料时供应量不足,或材料长期储存不用而变质等复杂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协助施工单位严把采购进货关,要求双方严格执行有关的验收和保管发放制度,对没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没有按规定复试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发放使用,在保管储存过程中,要做到不损坏,不变质,不混放,对工程上所用材料和设备进行可追溯管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如需改变,需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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