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设计单位设计中标之日起,与建设单位不仅仅是勘察设计合同关系,而且有着履行上级批复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共同任务和责任。
监理协调的难点之一往往就在于双方背离了初设批准的原则,如建设方要求设计部门提供施工图设计时,增加一些生活福利设施的面积或提高其标准;或者要求一些地面建筑,如施工用房或单身宿舍移地建设;或是改变原初设的设备订货规格型号,要求修改设计;或要求预留场地以备将来生产后进行改建扩建等。有些要求是合理的,也有一些要求不一定合理。监理工程师在协调过程中理应支持合理的建议,并通过申报批准促其实现,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则应做说服工作或改变建议取其合理部分。在当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有些设计部门为了取得设计任务,往往对建设部门和业主提出的要求不敢行使维护设计规范的否决权,甚至建设单位怎样说就怎样设计,造成在一定范围内的投资失控。
另一方面对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单位来讲,出现了另一种情况,设计单位为了确保限额设计,出现违背初设原则,改变初设拟定的结构、标准。也有一些由于初设的深度不够,在施工图设计的完善过程中改变了初设标准,造成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意见分歧或合同纠纷。监理工程师在协调中,应当分别情况,对于挖掘设计节约潜力又不影响使用性能和寿命的,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设计修改应给予支持,反之应说服设计单位仍按初设审批原则搞施工图设计。(www.xing528.com)
设计与建单位关系协调的难点之二是订立年度供图协议和按时出图。监理单位必须协调好设计单位的供图期限和供图质量,特别要通过互通情报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促使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供图。此外,在施工中发现问题,或与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出入,则应主动、及时地通报给设计单位,及时纠正修改,以免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建设单位或设备供应成套的承包单位,先提供设备厂方图样,才能提交设计施工图样,针对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在协调供图时,一定要熟悉因果关系,促使各方本着同心协力的精神,为设计提供及时准确的有关资料,设计单位也应主动对设计资料进行亲手收集、调查核实等工作。因此,图样虽是设计部门出的,但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提图,还需要建设单位的支持和协作,更需要监理工程师有预见地提出协调方案,做好供图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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