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的关键是抓程序,监理协调不仅是搞好三大控制的重要手段,做到及时纠偏和调整错位,经常性事项的程序化组织协调也是现场监理工程师日常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定阶段、一定时期,如交叉作业阶段,组织协调几乎成为搞好三大控制的中心任务。但搞好协调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参与协调的各方建设者,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各自的计划和部署,有各自的管理程序,更有各自的单位利益、企业利益和经济效益。因此站在各自的角度上,对出现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产生分歧,甚至对立是不奇怪的。怎样才能使需要协作的各方,在问题上取得共识,如何使相互分歧的看法统一起来,能够接受协调意见,放弃局部利益,服从总体利益,甚至为国家建设的大局牺牲部分企业利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组织协调时,要做到完全公正合理,确实难度很大。尽管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在改革方面有着很大的政策容量,但仍然会在协调中出现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况。
实践证明,协调的最佳效益是积极因素的组合。怎样在协调中尽量减少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如何抓住主要矛盾、带动其他次要矛盾的解决?很多监理工程师认为协调的关键是抓程序。因为程序本身既是协调工作的依据又是科学顺序。为此,在进行组织协调时,首先要坚持严格按科学的监理程序办事;其次还要抓好总包和分包单位的自身管理程序;其三是按科学的施工建设程序组织好各方协力合作。
7.4.1.1 建设程序是宏观调控的依据
一个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而一个单项工程又由许多个单位工程组成。从大系统的观点看,宏观控制中所谓基本建设程序,即是按照基本建设各阶段、各方面的客观内在联系,对基本建设各环节工作的顺序与关系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大体分为3个阶段。
1.建设前期工作阶段
其主要任务是:
(1)根据国民经济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及市场调查、市场预测等,编制项目的建议书,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按照工业布局的原则,根据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选择项目的建设地点与厂址。对矿井来说,还要根据要求进行煤田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勘探,并提出勘探报告。
(3)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投资预算。
(4)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总概算。
(5)依据上级批准的初设和总概算,依据投资情况列入国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2.施工准备与施工、生产准备阶段
其主要任务是: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地拆迁和做好“四通一平”的前期准备工作。除工作准备外,还有设计施工图样准备,各类原材料的准备,以及施工队伍的进厂准备等。
(2)施工阶段。在完成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后,具备连续施工条件时,方可呈报上级批准后正式开工,进入施工阶段。
(3)生产准备。在施工的同时,建设单位即着手招收、培训生产人员,落实原材料供应、电力协作条件与生产工器具的购置等生产准备工作。
3.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www.xing528.com)
这一阶段包括各子系统的单机试运、系统试运,以及所有子系统的联合试运行,包括空载及全负荷试运。在各系统正常的情况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成功即可进行竣工交接验收。当监理单位承担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时,上述阶段、步骤、顺序就是进行协调的宏观调控依据。
综上所述,建设工作的安排必须按程序办事,不能违反。各程序之间有时会出现合理的交叉,但总的需要以程序为依据进行统一协调,如施工准备不好,不得开工;没有系统试运,不得搞联合试运等,也就是协调本身要严格按科学的建设程序办事。
7.4.1.2 施工程序是现场监理协调的依据
施工过程是根据确定的计划任务;按设计图样要求,使建筑物、构筑物按期建成,工程如期竣工,机器设备按期安装试运,使各系统按时形成的全过程。
从施工阶段分析,同样存在施工顺序问题和施工体系问题。从保证体系系统来看,施工是特殊的生产过程,也是十分复杂的工作。顺利的进行施工,要取得各方面的协作配合,比如要做到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样、设备材料、施工力量5个方面的落实;做到计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的互相衔接;做到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的平衡等。
从建设程序看,工程施工又必须遵循合理的施工顺序。作为工程都有科学合理的施工顺序,上一道工序与下一道工序密切关联。以矿井各个子系统为例,比如提升系统、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组成这些子系统的单位工程相互之间也同样存在一个顺序问题,各子系统形成的迟早、先后,同样存在着一个科学合理的顺序问题。为了有条不紊地进行施工,就要事先经过周密的分析和考虑,作出总的规划和部署,编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这些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工序衔接顺序、工程先后顺序和衔接的时间、步骤等,统称为“施工程序”,这些施工程序,就是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中,协调方案或协调意见的主要依据,这也是使协调工作走向科学化的必由之路,监理程序是使协调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在施工的全过程中,时刻都会发生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会出现一些或孕育着一些有待协调的问题,除了一些重要的需紧急处理的问题外,协调工作也需逐步走向规范化。而科学的、合理的监理程序,将有助于使协调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监理业务的监理程序。
(1)验收、签证、付款程序。这是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管理中,最容易提出异议、产生意见分歧和需要协商调解的问题。
(2)监理工作中解决材料差价程序。隶属在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差价调整可参照该程序,合同中未明确的,需要先对合同作补充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差。
(3)监理工作中设计修改控制程序。设计修改包括两类主要因素:一是由于地质情况变化、设备选型变化,由设计单位提出;二是由于施工单位工程更改需要,或材料代用、隐蔽工程需要提出,两者主要程序不变。
(4)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程度。
上面列举了监理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些业务工作程序,这些问题都是十分敏感,牵扯到双方或多方经济利益,又是经常会发生分歧和争议,需要不断协调的问题。
(5)坚持监理程序的作用包括:
1)使任何一项需要协调的问题,都具备完整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使监理协调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凭数据说话正是协调科学性的表现之一。
2)能使任何一项协调工作都存在一个反复核实的过程,从而能够反映实际情况,即不凭主观臆断和感情认识处理问题,又不存在偏袒任何一方一弊端,在反复核实过程中,使监理协调的公正性能够充分体现。
3)坚持程序体现了分工负责和建设单位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权威性。由于监理工程师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人从事协调工作的,最终的协调意见理应得到建设单位和上级领导的同意和支持,特别是牵扯到有关投资控制的大问题。建设单位是投资的主体,其主体地位权威性将有效的体现在监理程序中,也使监理协调工作走向规范化道路。
总之,在协调工作中坚持监理程序,会使协调工作体现科学公正性,使需要协调的方方面面得以较顺利地接受协调意见,减少因协调失误给各方带来的思想障碍和工作影响,更有利的是能使监理协调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解决了多少年来一直存在于基建过程中的扯皮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