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曾实行多种管理模式。
在我国国民经济3年恢复时期,工程建设实行的是企业自营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设计、施工及生产一体化,由生产企业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这是靠行政命令为调制手段,以隶属关系为联系纽带,责、权、利主要集中在建设单位的单一模式的统一领导管理方式。建筑生产被认为是“来料加工”活动,是“吃”国家投资和建筑材料的单纯消费行为,否定其物资生产和商品交易的属性,形成了一种自然经济色彩浓厚的工程建设管理格局。在这种格局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只是被动的任务执行者,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
在“一五”期间,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展开,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聚集了相当大规模的施工队伍,当时又受前苏联联合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在企业内部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单位分工”的管理模式。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向现场派驻质量监督人员,三方面在一个企业领导下而又保持相对独立的条件中,以合同为纽带将三方面联系起来。由于同在一个企业领导下,行政手段干预多,再加之强调独立和分工,三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一致,常常出现摩擦和矛盾,甚至造成工程中断。
从1955年起,我国实行的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合而为一,形成了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投资大包干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虽有一定的优点,如可以尽快地把工程搞上去,但由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同一行政领导下,当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矛盾时,往往牺牲质量致使不能有效地开展工程监督工作。另外施工单位不是工程的受益单位,所以责任心差,工程质量下降严重,工程受益者无法尽建设责任,设计者也无法把关,从而造成既不能有效地控制投资,又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现象大量发生。(www.xing528.com)
1961年以后,国民经济处于调整阶段,建筑工业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技术监督机构,加强了对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要求对每一工序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验制度,尽量把不合格工程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文化大革命”期间,将一切规章、制度、办法等,统统当作“管,卡,压”彻底进行批判,致使房屋倒塌、大坝冲毁、管线断裂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工程质量滑坡的高潮时期。
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由国家拨付,施工任务由行政部门向施工单位直接下达。这在我国当时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和物质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国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经济建设,迅速建立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建设,却是从与该工程相关的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进行管理,相当一部分人员不具备建设工程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他们只能在工作实践中摸索,而一旦工程完工,指挥部也随之撤销。这种体系使工程建设没有长期稳定的专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难以稳定提高,相当数量的管理人员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因而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而工程预算和开支一再追加,致使工程造价严重失控,工期一再延长,“胡子”工程一大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保证主要依靠施工单位自觉的自我管理,其弊端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新型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是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引入的。鲁布革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罗平县与贵州省义县交界处,其中引水系统工程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项目。1982年国际上共有8家大承包商进行投标,标底为14958万元,最后日本大成公司以8463万元中标,比标底低43%,这与我国参加投标的水电14局形成了相当大的反差。该项工程于1984年开工,1986年7月竣工。在此项目中,日本大成公司用了30人组成鲁布革工程事务所进行管理。按照贷款的要求,该工程在建设单位——鲁布革工程管理局内划出了一个专司建设监理职能的工程师机构,该工程师机构由工程师代表、驻地工程师和若干检查员组成,按国际合同管理方式对该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综合管理。日本大成公司仅用11个月就打通了我国石灰岩地区断面最大的导流隧洞,创造了大型水电工程当年准备、当年截流的国内新纪录,而施工单位仍用我国的水电14局。在4年多的时间里创造了著名的“鲁布革效应”,此项目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速度上都为我国建筑企业做出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鲁布革经验给我们建筑业带来了深思,并引起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当时国务院指示国家计划委员会总结鲁布革经验,改变当时建筑施工企业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局面,提出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中国施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一工程实例震动了我国建筑界,对我国传统的政府专业监督体制造成了冲击,在这以后,我国许多利用外资、外贷建筑的工程项目,都按照这一国际惯例组织建设,多数由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云南漫滩电站与广西龙滩、湖北隔河岩等一批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型水电站,也组建了工程师单位,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按FIDIC模式对合同工程项目进行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工程费用控制为目标的现场施工监督和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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