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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宅水库工程移民故事:从移得出、安得下到稳得住、致富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公宅水库工程是省市“十五”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宁波市新世纪惠民工程、实事工程。周公宅水库的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做法如下。《办法》从2000年11月开始起草,先后召开30多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20多次修改,于2001年7月30日上报鄞州区政府,同年9月6日区人民政府印发《周公宅水库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从而为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证。

周公宅水库工程移民故事:从移得出、安得下到稳得住、致富

宁波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李位民 陈济位 徐松芳###。

【摘要】工程移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又触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妥善地解决好这个问题,为工程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之一。周公宅水库移民工作在宁波市、鄞州区两级政府的重视与关心下,组织专门的工作机构,在认真细致地作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编制移民规划报告,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落实优惠和扶持措施,贯彻执行“移得出、安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指导方针,完成移民安置任务,从而确保工程的胜利建成。

周公宅水库工程是省市“十五”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宁波市新世纪惠民工程、实事工程。该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涉及鄞州区和余姚市八个镇、28个行政村,拆迁房屋997户,移民安置达2544人,任务十分艰巨。怎样实实在在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让老百姓“移得出、安得下、稳得住、能致富”,把新世纪的实事工程办好,把惠及老百姓的好事办实,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是一件非常困难又极其细致的工作。

周公宅水库的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做法如下。

淹没实物的调查核实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老百姓的直接利益,也是做好政策处理的基础性工作。为调查核实库区移民补偿的各种实物、土地、森林等指标,自2000年7月开始,鄞州区抽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水利局、林业局、供电局广电局电信局、交通局、房地产管理处及章水镇政府等)50余名干部,分成三大组即房屋调查组、土地山林坟墓调查组、专项设施调查组。调查组走村访户,深入林区山村,夜以继日地工作,经过两个月的实地调查,基本摸清了水库淹没高程233米以下的所有淹没实物指标:

——移民拆迁房屋12万平方米

——迁移小企业87家;

——淹没公路改建35公里;

——淹没电力线路33公里;

——淹没广电线路2.6公里;

——淹没通讯线路21公里;

——小水电站8座,总计6160千瓦。

淹没损失的实物指标数字正确与否,直接涉及移民的切身利益,老百姓十分关注。为此,对调查的材料实行分门归类,装订成册。2001年3月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张榜公布,根据张榜公布的反馈意见,10月份进行复核评估,其中对拆迁房屋复评情况于2002年1月再次进行公布。经过几次反复,在对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评估这一环节,充分吸取了移民的意见,并让移民代表参与,基本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周公宅水库工程和移民安置政策主要以鄞州区政府制定的《周公宅水库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其中包括一系列鄞州区拆迁办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等材料作为主要指导性规范文件。

《办法》从2000年11月开始起草,先后召开30多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20多次修改,于2001年7月30日上报鄞州区政府,同年9月6日区人民政府印发《周公宅水库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实施办法》。

《办法》确立和规定了水库征地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政策标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既严格参照了国务院1991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规定,又结合鄞州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既有利于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又有利移民今后的发展,实为一部可操作性强,比较切合实际,为老百姓所接受的移民安置办法。纵观《办法》的制定过程,实践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正确工作方法,既保证了工程建设的大局,又充分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而为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证。

根据《宁波市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要求,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出发,在环境容量较好,经济较为发达的镇(乡)进行移民安置点的选择,这是本移民工程的一大亮点,也是顺利实施好移民安置的重要保障。

2001年5月,经多方比较和选择,并多次与各相关镇政府协调,确定洞桥镇沙港,古林镇西洋港、葑里,集仕港镇新庙跟,石硬镇星光,鄞江镇下吕家等水库受益地镇村为移民安置接受地。

在接受地点确定以后,随之对安置新村的规划及配套标准等问题进行研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在挪州区各职能部门(计划、规划、城建、土地、交通、电力)的共同协调和参与下,于2001年7月确定了安置地新村建设的规划支持方案和配套标准。

考虑移民在安置与接受地选择上思想的不统一性及由此引发的矛盾,移民安置对接拼村采用了抽签形式,并由州区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这样的阳光操作,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村民满意。

周公宅水库移民的安置房根据《办法》规定,其性质为社员自建房,在统一规划基础上,由移民自行决定建房方式:可以委托所在村联建,也可以自行建房,最后除周公宅8幢48间移民自行建造外.大部分移民选择了委托村联建方式。在对6个安置点进行移民建房地基分配时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先抽签后建房,二是先建房后抽签。

各移民村对移民建房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由联建村与承包建筑单位签订合同。在建房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搞好管理,各安置地镇抽调人员组成建房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村通过推荐选举3至5名村民代表,成立各村建房管理小组,负责建房管理,同时还落实了建筑监理单位对建房全过程进行监管。

2003年4月,6个安置点全面完成建房和水、电、道路、排污、闭路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基本具备入住条件。

宁波市政府决定,周公宅水库大坝定于2003年2月18日开工建设,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如期开工,位于大坝坝区的原周公宅村势必比原计划提前搬迁,在安置房未竣工的情况下,决定实行“二次搬迁”。为了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鄞州区拆迁办和章水镇政府抽调精兵强将,冒着严寒,放弃了春节期间的休息,克服种种困难,临时出台了周公宅村“二次搬迁”的移民政策,经过深入细致、走村访户的宣传动员,得到了周公宅村民的积极配合,村民为顾全大局,于水库开工典礼之前,按时完成了搬迁任务。周公宅村共409户移民,完成搬迁407户,搬迁率达99.5%,确保了大坝工程建设顺利开工。

移民搬迁至新村以后,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来稳定移民的生产和生活。

一是全面落实生产用地。在安置地镇村的积极支持下,根据《办法》规定,于2003年前,及时调剂了足额的生产用地,总计754.6亩,保证移民生产的需要。

二是办理移民户籍工作。在公安部门大力配合下,于2004年5月,对2515人的移民及时办理了户籍迁移手续。(www.xing528.com)

三是落实房屋产权。在国土、房管部门的支持下,陆续对移民户的房屋产权进行了确认。

周公宅水库的移民主要以外迁为主,离土又离乡,为工程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和牺牲。根据移民工作的指导方针“移得出,安得下,稳得住,能发展”,迁移安置和稳定发展同样重要,必须同步考虑。因此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和搬迁后,及时有效地落实了以下各种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确保了移民整体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根据库区移民及房屋评估标准偏低和建房困难的实际,经报请鄞州区政府同意,对房屋等级和成新系数进行了上浮。

为了移民能放心搬迁,拆迁办为移民在搬迁过程中办理了人身伤害保险,保证移民在出了意外事故后,能及时有效地理赔而不致严重影响生活水平。

根据《办法》规定,农业安置的移民在统一安置至新村后,成为该村的社员,享受该村其他社员一切同等待遇。

根据《办法》规定,移民在鄞州区安置落户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凭拆迁办证明,本区三年内免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根据《办法》规定,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实行拆迁房屋货币安置的移民,在本区境内新购住房按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缓交房屋过户契税

移民安置地的五个镇均为鄞州区的建制镇,镇域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商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完全具备,能满足辖区范围内的广大群众和移民安置的需要。但移民至各安置点后,由于人数突然增加,给当地的公共设施带来一定的压力,为此,按每个人安置农业人口500元综合配套费给各安置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各自情况予以配套解决,以提高移民的综合生活质量,确保移民安居乐业。

根据移民离土又离乡,遗留在库区淹没线以上的山林基本丧失收益权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出台《关于周公宅水库淹没线以上山林(耕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文件,对涉及的36个村的24723.72亩山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移民的权益,同时也加强了林地的经营管理,更好地保护了库区生态环境

移民中存在相当一批年老体弱的人员,他们在移民前在库区内所依赖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模式在移民迁移后被打破。考虑他们适应社会的应变能力已有限,生活水平难以提高,鄞州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对856个农转非人员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实施养老保障,进入区财政分档补助平台。在其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后每月可享受260元至360元的养老保障待遇。

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政策处理工作是关系整个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繁杂的系统工程。为做好这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2001年8月宁波市政府和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鄞州区政府和鄞州区周公宅水库建设拆迁办公室签订了《周公宅水库政策处理实施包干协议》。协议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征地拆迁,移民的补偿和安置,供电、广电、通讯、公路、水利水电等专业项目的补偿复建,水库建设用地报批等等。

为加强对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政策处理工作的领导,履行“包干协议”,鄞州区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移民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同时成立有各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机构——郭州区周公宅水库建设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的日常工作。

章水镇是移民所在地的重要乡镇,2001年9月,区人民政府通过与章水镇政府签订《水库移民工作承包合同》,明确了职责。

鄞江、洞桥、古林、集仕港、石碶五个水库受益镇作为移民安置接受地亦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好移民安置用地征用、生产用地调剂、安置地配套工程的实施、移民接收及后期扶持。2001年9月,区人民政府分别与上述五镇政府签订《安置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相关职责。

一些专业项目的拆迁改建亦分别与交通、电信、电力、广电等部门签订了承包协议。

库区淹没涉及余姚市大岚镇的政策处理工作,经市水利局协调,由鄞州区拆迁办包干给余姚市周公宅水库政策处理小组。

由于工作职责明确,政府和部门组成的相应机构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工作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有条不紊,从而确保了移民安置和政策处理的有效实施。

周公宅水库距宁波市区51km,其水库淹没区及受影响区的六个行政村属鄞州区章水镇,地理位置属西部山区,居住分散,社会公共设施较差,经济相对落后。统一安置的移民安置点建设都按规划实施,交通、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电信、广电等公共设施齐全,迁移前后比照,移民在人居环境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

移民在对自己的安置方式上享受充分的选择权,货币安置的移民获得了全额的集体资产份额,自主安排今后的居住和职业,年老的可参加并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统一安置的移民单独建村的(原周公宅村)每人在安置地拥有0.6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对接拼村的(其他5个村)每人在安置地拥有0.5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迁移安置的所有移民个人和集体财产的补偿已按标准兑现,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移民迁移前,移民大部分居住在破旧的木结构房屋里,人均35.7平方米,现新建房屋都是砖混结构的楼房,人均67.18平方米,迁移前后相比照,不但建筑面积明显扩大,而且在质量、结构和功能上也有较大的改善。如果再从把房屋作为移民的个人资产来衡量的话,则其价值更是出现了极大的升值。

根据调查,迁移后,仅2004年移民的人均收入就达7622元,较搬迁前三年(1999年~2001年)人均收入2047元增加了272%,出现了跳跃式的提高,同时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两方面也都有可喜的进步。

回顾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全过程,有这么几点我们体会十分深刻。

一是领导重视。市、区各级领导对该工作十分重视和关心,这是做好这次移民安置工作的关键。在整个政策处理过程中,他们不仅多次亲临第一线检查、指导,并且还经常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听取各阶段工作进程的汇报。周公宅水库移民工程确定由鄞州区具体实施后,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以正、副区长组成的领导小组,这对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和解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政策有力。政策的制定既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又要体现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现状,还要维护移民的切身利益,取得移民的理解支持。在周公宅水库移民安置过程中政策的运用有力体现了上述原则,这为做好移民安置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移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移民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有机统一的关系中找到了结合点,从而保证了国家的长远利益,又维护了集体和移民个人的正当利益,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有利于贯彻实施。

三是宣传发动。移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因此暴露出来的矛盾及各种问题相当尖锐,为了解决和消除矛盾,在移民安置的各个环节始终注重政治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让老百姓真正知道这项工程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从而变成移民的自觉行动,把移民安置工作逐步推向深入。贯彻执行“移得出、安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的指导方针,完成了移民安置任务,为工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了水库工程的胜利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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