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屏护的概念、特点、种类
1.概念
屏护是指采用专门的装置把危险的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防止人体接触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电气设备发生短路,作为安全操作的安全防护措施。屏护装置主要包括遮栏、栅栏、围墙、罩盖、箱闸、保护网等。
2.特点
屏护的特点是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对所用材料的电气性能无严格要求,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
3.种类
(1)屏护装置按作用不同,可分为屏蔽装置和障碍装置(或称阻挡物)两种。两者的区别在于:屏蔽装置可以防止人体有意识和无意识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障碍装置只能防止人体无意识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而不能防止有意识移开、绕过或翻越该障碍从而触及或接近带电体。从这点来说,前者属于一种完全的防护,而后者是一种不完全的防护。
(2)屏护装置按使用要求分为永久性屏护装置和临时性屏护装置两种。前者如配电装置的遮栏、开关的罩盖等;后者如检修工作中使用的临时屏护装置和临时设备的屏护装置等。
(3)屏护装置按使用对象分为固定屏护装置和移动屏护装置两种。如母线的护网就属于固定屏护装置;而跟随天车移动的天车滑线屏护装置就属于移动屏护装置。
(二)需要使用屏护的场合
屏护装置主要用于电气设备不便于绝缘或绝缘不足以保证安全的场合,具体有:
(1)开关电器的可动部分,例如闸刀开关的胶盖、铁壳开关的铁壳等。
(2)人体可能接近或触及的裸线、行车滑线、母线等。
(3)高压设备,无论是否有绝缘。
(4)安装在人体可能接近或触及的场所的变配电设备。
(5)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过道、入口等处应装设可移动临时性屏护装置。
(三)屏护装置的安全条件(www.xing528.com)
就屏护的实质来说,屏护装置并没有真正“消除”触电危险,它仅仅起“隔离”作用。屏护一旦被逾越,触电的危险性仍然存在。因此,对电气设备实行屏护时,通常还要辅以其他安全措施。
(1)凡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了防止其意外带电,必须接地。
(2)屏护装置本身应有足够的尺寸,其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
(3)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标志,如使用通用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具有代表意义的专门颜色。
(4)在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当心有电”等警告牌。
(5)必要时应配合采用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和联锁装置,即用光电指示“此处有电”,或当人越过屏护装置时,被屏护的带电体自动断电。
(四)高压配电设备的屏护装置
1.高压配电设备屏护装置的使用
(1)1 kV、10 kV、20 kV、35 kV 户外(内)配电设备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 (2.5)m、2.8 (2.5)m、2.9 (2.6)m,则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2)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3)室内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 300 mm 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4)66 ~110 kV 屋外配电设备周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 500 mm 的围栏,并应在围栏醒目地方设置警示牌。
(5)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应设置遮栏。
2.高压配电设备屏护装置的尺寸要求
(1)配电设备中电气设备的栅栏、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 200 mm,栅栏、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 mm。
(2)配电设备中电气设备的网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 700 mm,网状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 mm×40 mm,围栏门应加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