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机床应按图样和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装配到机床上的零、部件(包括外购件)均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应放入图样未规定的垫片和套等。
2)装配环境应清洁。精度要求高的部件,装配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
3)装配时的零、部件应清理干净。在装配过程中,加工件不应磕碰、划伤和锈蚀,加工件的配合面及外露表面不应有修锉和打磨等痕迹(制造工艺另有规定的除外)。
4)装配后的螺栓、螺钉头部和螺母的端面应与被紧固的零件平面均匀接触,不应倾斜和留有间隙。装配在同一部位的螺钉,其长度一般应一致。紧固的螺钉、螺栓和螺母不应有松动现象,影响精度的螺钉紧固力应一致。
5)在螺母紧固后,各种止动垫圈应达到制动要求,根据结构需要可采用在螺纹部分涂低强度、中强度防松胶代替止动垫圈。
6)机床的移动、转动部件装配后,运动应平稳、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变位机构应保证准确、可靠地定位。
7)机床上有刻度装置的手轮、手柄装配后的反向空程量应在各类型机床的技术条件中规定。
8)采用“静压”装置的机床,其“节流比”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静压”建立后,运动应轻便、灵活。
9)高速旋转的零、组件,装配时应做平衡试验。
10)液压系统的装配应符合GB/T 23572—2009的有关规定。
11)电气系统的装配应符合GB5 226.1—2008的有关规定。
12)气动系统的装配应符合GB/T 7932—2003的有关规定。(www.xing528.com)
13)标准中的机床精度等级按JB/T 9871—1999的绝对精度等级的规定。
14)数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应符合JB/T 8832—2001的有关规定。
2.外观检验
1)产品的颜色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2)产品外观不应有划痕、损伤、凹凸不平、表面粗糙等图样未规定的缺陷。
3)产品的外表面不应有划痕、磕碰、锤伤、扭伤、锈蚀等缺陷,外露焊缝应均匀、平整。
4)产品外露接合面的边缘,应均匀、整齐,其错位量和不均匀量均不得超过图样规定。
5)操纵手柄和手轮的防锈镀层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脱落现象。
6)发蓝件、电镀件、发黑件的色调应一致,不允许有褪色和脱落现象。
7)各种门、盖周边与其相关件的组合缝隙应均匀一致,其不均匀值不得超过图样规定。
8)液压、润滑、冷却和电气的管子,不允许折叠、扭曲,排列要整齐紧凑、美观大方。
9)产品非加工表面所涂油漆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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