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用分析天平除特殊说明外,其感量应达到0.1mg。容量器具(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比色管等)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A级产品。
2)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所有操作除特殊说明外,均在玻璃器皿中进行。
3)配制储存试剂溶液时应使用硬质玻璃容器;对玻璃有腐蚀性的试剂、容易分解的试剂,应指明使用何种材料的容器储存,储存时的注意事项及储存时间,如:“高压聚乙烯塑料瓶”“棕色瓶”等。
4)测定所用的试剂,如无特殊说明,一般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如能保证不降低测定准确度,其他纯度级的试剂也可采用。标准溶液一般以基准物质或有足够纯度、稳定性和组成唯一的试剂制备,或用一些其他方法标定。
5)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载入的液体试剂,除注明外,均指该试剂的市售溶液,并在该试剂名称后注明密度和浓度(指不能用密度表示者)。含结晶水的固体试剂,必须在其名称后写出分子式。
6)配制溶液与分析过程中所用的水为蒸馏水、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标准中所配制的溶液除注明溶剂外,均指水溶液。
7)由液体试剂配制的非标准溶液的含量以(V1+V2)表示,即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入体积为V2的溶剂中。
8)由固体试剂按比例相混合,是指质量之比。
9)由固体试剂配制的非标准溶液的含量用质量浓度表示,单位为g/L或mg/mL。(www.xing528.com)
10)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单位为mol/L(注明物质的基本单元)。
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应以mol/L、g/L或其倍数表示。标准系列溶液的换算系数、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mol/L),均应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11)配制标准溶液或标准滴定溶液时,需标定的标准滴定溶液应在标准滴定溶液的名称及配制方法的下面注明标定方法。若配制和标定方法已制成标准,也可执行相应的标准。
12)标准系列溶液,应取标准储存溶液逐级稀释配制而成,一般在使用时配制。
13)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的“灼烧或烘干至恒重”,如无特殊说明,是指灼烧或烘干及冷却等操作重复进行至最后两次所称量之差不大于0.0003g。
14)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的“干过滤”,是指溶液用干滤纸和干漏斗过滤于干燥容器中,并弃去最初部分滤液。
15)空白溶液应按分析方法要求进行。
16)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的温度表示使用摄氏温度(单位为℃)。一般情况下,常温是15~25℃,室温是5~35℃。除另有规定外,冷处是指温度为1~15℃的地方,温水是指40~60℃的水,热水或热溶液的温度为70~80℃,冷水的温度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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