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口腔种植材料和种植技术的迅速发展,临床应用也日趋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种植成败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一)最低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遵循1979年Schnitman和Shulman在美国哈佛大学会议提出的暂行标准来进行种植效应的评价,这是一个最低要求的标准。
1.植入时间:必须保持75%在五年内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作为最低的成功率。
2.主观评价:患者主观感觉正常,无任何不适感,咀嚼无任何障碍。
3.客观评价:
(1)口腔内一般检査:植入部位软组织色泽正常,附着紧密,无炎症、红肿或溢脓,邻牙无损伤,下颌神经管、上颌窦、鼻腔无损伤。
(2)感觉检査:感觉检査无疼痛感和异常感。
(3)种植体稳定性测定:种植体一个方向的松动度在1毫米以下的生理允许范围内。
(4)骨吸收检査:垂直型骨吸收不超过种植体长度的1/3。
(5)X线片检査:根据种植体周围透射区的程度进行评价。
(6)肌电图分析:种植后咀嚼肌活动基本达到和接近正常肌电图。(www.xing528.com)
(7)咬合力分析:能基本恢复和接近正常的咬合力。
(8)咀嚼功能检査:能基本恢复和接近正常的咀嚼功能。
(9)其他: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暂时标准的要求。
(二)最新标准
目前根据1986年国际种植学会建议釆纳Albrektsson,Zarb,Woethington和Eriksson提案的最新五项标准,对原来的项目进行修正外,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1.临床检査时,种植体稳固无松动。
2.X线片检査:种植体周围完全没有透射区存在。
3.骨吸收检査:种植体植入一年后,垂直型吸收不超过0.2毫米。
4.种植体植入后无疼痛、无感染、感觉无异常、牙槽神经无损伤无症状。
5.按以上标准在5年时85%能发挥正常功能作用,10年时80%能发挥功能作用,为最低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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