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管活性物质问题
原料血浆中可能含有血管活性物质或引起内源性血管活性物质产生或释放的物质。这些血管活性物质也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从而污染最终产品。为了避免出现此种问题,生产中要注意防止并监测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prekallikrein activator,PKA)的生成。因为人血清白蛋白用于心血管紊乱症患者时,血管活性物质会引起降压反应。
(二)稳定性问题
人血清白蛋白溶液稳定性有以下一些影响因素:原料血浆质量,用陈旧的液体或冻干血浆比用新鲜冷冻血浆制备的人血清白蛋白稳定性差;组分分离的质量,特别是达到的纯度,再沉淀和再加热的次数均影响人血清白蛋白的稳定性,再沉淀和再加热可使人血清白蛋白溶液稳定性降低;储存温度、时间、物理状态和蛋白浓度对人血清白蛋白稳定性均有影响,长期保存于2~8℃比保存于32~35℃稳定,应避免保存在30℃以上。针对热稳定性要求,可加入适当浓度的稳定剂,如辛酸钠或N-乙酰色氨酸,或两种稳定剂的组合。
(三)病毒安全性问题(www.xing528.com)
人血清白蛋白原液加入适宜的稳定剂后,必须在(60±0.5)℃水浴中连续加热至少10 h(巴氏消毒法),以灭活可能残留的污染病毒。巴氏消毒法可在除菌过滤前或除菌过滤分装后24 h内进行。最好的做法是对分装后的终产品进行巴氏消毒,从而使经人血清白蛋白传染病毒的风险降至最低。美国FDA要求即使半成品进行了巴氏消毒,也不允许生产商省去终产品的巴氏消毒处理。几十年临床应用结果表明采用低温乙醇法和巴氏消毒法病毒灭活工艺生产的人血清白蛋白制品,对HIV和肝炎病毒是非常安全的,其病毒灭活条件已很完善,该制品病毒安全性取决于巴氏消毒设施的温度、温度分布均一性和灭活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人血清白蛋白半成品经除菌过滤,无菌分装至最终容器,密封防污染。巴氏消毒后于30~32℃放置至少14天或20~25℃放置至少4周后,逐瓶检查外观,要求不得出现浑浊和微生物污染。对出现浑浊或烟雾状沉淀的应进行无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再用于生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