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DIN VDE 0100第701部分把在有浴盆或喷淋房间的电气安装分为区域0、1和2,这些区域是限制危险地带。在这些区域中,会因潮气、人体电阻的减少与地电位的连接,在故障时会在电气设备或电气装置中出现危险的流过人体的电流。
在安装有浴盆或喷淋房间的电气设备时,应保证没有危险的流过人体的电流(DIN VDE 0100,第701部分)。
浴盆和喷淋盒的区域划分:
1)区域0。如图10-64和图10-65所示,区域0指的是浴盆或喷淋盆的内部。在区域0内存在最大的危险性。
2)区域1。如图10-64和图10-65所示,区域1指的是绕浴盆或喷淋盆周围的垂直面。区域1的高为离地面以上2.25m。如图10-64所示,浴盆或喷淋盆以下的空间也属于区域1。
3)区域2。区域2包括区域1侧面的宽度0.6m和离地面的0.25m高度。
4)对于图10-66所示的无喷淋壁的喷淋,其区域1的界限是绕出水处,以莲蓬头为圆心、以半径R=1.20m的以地面算起高为2.25m的垂直面。区域是以房间墙壁或以最小高度为2.25m的隔离墙为界。对于无喷淋墙壁的喷淋装置无区域0和2。
图10-64 有浴盆和喷淋装置房间的区域0、1和2
图10-65 有固定隔离墙壁的浴盆与喷淋间的区域划分
无喷淋墙壁的区域2或区域1的半径,可以用所谓的纤维尺寸如一根软绳确定出长0.6m或1.2m的距离。
对于有隔离墙壁和高度最小为2.25m的浴盆或喷淋装置,其灯丝纤维尺寸应从隔离墙壁的内墙角算起,如图10-65所示,由此便可减小半径以防止减弱隔离墙的强度。灯丝发光距离包括了从区域1可接触的区域,如图10-67和图10-68所示。
设备的选择。在区域0、1和2中只允许使用提要中所给出的设备;在区域1和2中的设备最低应符合IP×4保护级(防溅水保护)。
图10-66 无喷淋壁和固定莲蓬头的区域的界限
提要:区域0、1和2中允许的设备与用电装置。
•区域0。
—只允许使用区域1特别强调的用电设备,如固定安装在墙壁上的低电压SELVAC12V或DC30V的照明灯,电源必须安装在区域0和1以外。
•区域1。
固定安装和固定接线的装置并要求用以下装置的接线插座:
—热水器。(www.xing528.com)
—涡旋装置。
—废水泵。
—低电压SELV或PELVAC25或DC60V的布线装置和照明装置。
—有PELV的装置应符合保护等级Ⅱ。
—SELV和PEVL电路的电源不允许安装在区域0和区域2。
•区域2。
—所有在区域1内允许的装置。
在区域0、1和2中不允许有布线设备,如开关、插座、电话天线或分线盒。
防触电保护。在有浴盆或喷淋的房间中的所有单相交流电路和三相交流电路应有接地安全引线和通过有IΔn≤30mA的过电流保护装置保护。由过电流保护装置取出的是具有低电压和保护隔离的电路。
在区域1和2中如接到热水器的线路是垂直或从背面引进到设备的接线室。在有浴盆或喷淋装置的房间中,只允许敷设供装置使用的NYM导线。
在有浴盆或喷淋装置的房间的区域0、1和2中不允许敷设暗装用扁线。
在区域1和区域2为界限的墙的后侧上进行导线或电缆敷设时,区域1或区域2应保持有60mm的墙厚。若低于此墙厚,则此线路的电路应使用具有测定电流差IΔn≤30mA的故障电流保护装置的保护。
附加电位平衡。如图10-68所示,对于引进到有浴盆或喷淋装置的房间的外来导电部件应有附加的、局部的电位平衡。采暖管道、金属的自来水管道、热水管道、废水管路以及煤气管道和空调管路均属于外来导电部件。电位平衡器必须是最小截面为4mm2的铜件。其他导体材料,如铝或镀锌带钢,是不允许使用的。浴盆房所用的导体不算外装导体,因此不在电位平衡之内。
图10-67 有高度低于2.25m隔离墙的区域界限
图10-68 有浴盆和喷淋房间的附加电位平衡
电位平衡器应接以下部件:
•主电位平衡汇流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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