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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编制及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概算

时间:2023-06-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用途耐热铸钢及耐热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对照见表11-40~表11-65。低压配电线路改建单价按15000元/km计。按拆除面积15元/m2计列。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1.2%计列。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计算,本工程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3%计列。(四)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概算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总概算:见表7-5。

投资编制及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概算

根据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概算的项目划分,本节主要介绍农村移民补偿费、城镇迁建补偿费、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计算方法。

一、农村移民补偿费

(一)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是计算农村移民补偿费的基础。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包括生产安置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两方面。

1.生产安置规划

(1)确定生产安置人口数量。生产安置人口是指因受水库淹没影响而失去耕地的农业人口,包括静态人口和动态人口。静态人口是根据各村受淹耕地面积及淹没前人均耕地数量计算的,即静态安置人口(人)=淹没影响的总耕地面积/淹没前人均耕地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

Q1=C1/C

式中 Q——生产安置人口;

Q0——淹没村民组总人口;

Q1——淹没村民组剩余耕地承担人口;

C1——淹没村民组剩余耕地;

C——淹没村民组淹没前的人均耕地。

淹没影响的总耕地面积包括塌岸、滑坡和回水淹没的总面积。

动态人口是在静态人口的基础上,考虑人口自然增长率及增长年限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动态安置人口;

P0——静态安置人口;

i——人口自然增长率,%;

n——调查年份到规划设计年份的年数。

(2)确定安置区。确定移民安置区是规划工作的重要内容,应遵循先近后远的原则,即先考虑后靠安置,不能后靠的先考虑在本乡安置,本乡安置不了的在县内其他乡做近迁安置,本县无容量时,再出县做远迁安置。根据水库移民的特点,该项工作的开展应先由地方政府同设计单位一起初选安置区,然后由设计单位对初选方案进行详细的调查,进行移民安置环境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最终确定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是确定移民安置区的关键环节,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资金投入、地理位置、技术水平等。根据我国目前的移民政策及具体工程移民的特点,土地资源是确定农村移民安置容量的主要因素。

(3)生产安置项目规划。生产安置项目规划的目的是通过对安置区和安置移民自身生产现状的合理分析,对生产基础设施进行改善,选择适应移民的生产开发性项目。如三峡工程、小浪底工程都进行了开发性移民的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经验。通过项目规划使农民的劳动力得到充分的安置,农民的技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农民的生产很快得到恢复,使农民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就生产安置项目的规划而言,规划的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坡地改造、农田防护、修建农田灌溉水利工程,以及旨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开发性项目,如蔬菜大棚规划、果园规划、养殖业规划及村办企业规划等。这些项目的规划应考虑当地的资源状况及农民的技能。

2.生活安置规划

生活安置是指动迁人员的安置。生活安置规划应与生产安置规划同步进行。搬迁安置人口包括调查年份的人口及到规划设计年份的增长人口。计算公式为

式中 P——搬迁安置总人口;

P0——调查年份的静态人口;

i——人口年自然增长率,%;

n——从调查年份到搬迁年份的年数。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1.征用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补偿倍数的确定。按照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计算确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6年3月颁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的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涉及征收其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土地,不予补偿。建设项目法人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产和生活水平的,可酌情提高安置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总和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

(2)耕地亩产值的确定。耕地亩产值是反映耕地生产能力和质量的指标,是确定土地征用补偿费、补助费的基本依据,也是水库淹没处理概(估)算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耕地亩产值计算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到耕地区位、等级、产品、产量、价格、粮食及经济作物收购政策等多种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该耕地农作物产量与价格。耕地年产量应根据淹没涉及乡(村、组)的农业统计年报按征地前三年该耕地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等分类统计,并计算农作物(包括主、副产品)的平均产量。

各种农作物单价采用现行价格。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是按各种农产品全产定购、统购、议购、超购的比例加权平均求得该耕地在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作物单价将随行就市,以市场价格为主。

综上所述,确定了耕地补偿倍数、亩产量、单价,即可按下式计算耕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1)耕地亩产值计算。

式中 P——耕地亩产值;

Wi——第i种农作物产量;

Yi——第i种农作物单价;

αi——第i种农作物到规划水平年的单产增长率,%;

Sg——计算范围内的耕地面积。

2)耕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计算。

式中 A——耕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

M——耕地补偿倍数;

N——安置补助倍数;

P——耕地亩产值;

F——被征用的耕地面积。

2.其他土地的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其他土地是指耕地以外的各种类型的土地。水库淹没涉及到的林地、草地、河滩地等,其征用的补偿标准由库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农村移民补偿费中其他补偿费用的计算

(1)零星经济树木补偿费。

1)果树。已挂果的按每棵水果产量及综合单价以及补偿年限计算;未挂果的幼树可按移栽或营造费估算。

2)经济林木。按单株每年直接(如桐树)或间接(如桑树)收入及补偿年限计算。

3)用材林木。按单株方量与单价计算。

(2)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迁建补偿费。

1)房屋迁建补偿费。根据调查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质量标准,按照相应的迁建补偿单价重建价格计算。各种结构农村房屋以重置价格作为迁建补偿单价,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

2)附属设施迁建补偿。附属设施主要指农户除房屋以外的设施,如围墙、门楼、水井(池)、灶台、沼气池等设施。应根据现场调查的面积、容积、结构和质量标准,按当地材料价格、人工费计算迁建补偿费。

(3)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费。对水碓、水磨、氨气池、砖瓦窑、石灰窑等设施,按原有设施的状况和标准给予补偿。

(4)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费。属于农业村(组)集体所有或移民个人所有的小水库、水塘、小型水电站、水轮泵站、抽水站及输变电工程等设施,按原有设施状况、规模和标准给予补偿。

(5)乡村企事业补偿费。按照调查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数量和原有规模、标准、结构型式的重建价格计算。物资搬运费及搬迁期间停产损失补贴费,按照迁移距离、搬迁时间、停产状况分项计算。

(6)基础设施补偿费。按原有设施状况,结合移民安置点规划计算场地平整、供水、供电以及道路设施费用。

(7)搬迁及运输费。对移民个人或集体的物资在搬迁途中车船运输、住宿、医药、误工、物资损失和临时住房补偿,一般按迁移距离、运输方式和时间等情况分项计算。

二、集镇、城镇迁建补偿费

集镇、城镇迁建补偿费是指库区内集镇或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迁移和集镇、城镇单位迁建的补偿费用。其费用主要包括集镇、城镇新址征地补偿费及场地平整费、公用设施补偿费、公共设施恢复费、居民迁建迁移补偿费、行政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迁建补偿费等。

集镇、城镇迁建补偿费根据现有的规模、标准以及确定的淹没处理方式,按规划水平确定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以及迁建规划,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分项计算。

(一)集镇迁建补偿费

(1)新址征地及场地平整费。新址征地移民补偿费、补助费按照迁建集镇规划新址占地移民的补偿费、补助费和场地平整费、防护费分项计算。

(2)公用设施恢复费。指集镇新址供水、供电、电信、连接道路等所需费用。本着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结合迁建规划分项计算。对于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排水、照明、环卫、农贸市场等设施,本着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结合迁建规划分项计算。

(3)居民迁建迁移补偿费。指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搬迁运输和其他等项费用。按照农村补偿的有关项目和原则分项计算。

(4)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按调查的数量、结构型式的重建价格计算。

(5)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按调查的数量、结构型式的重建价格计算。

(6)搬迁运输费及物资损失。按照迁移距离计算。

(二)城镇迁建补偿费

(1)新址征地及场地平整费。按照迁建规划设计中新址占地和移民的补偿费、补助费和场地平整费、挡护费分项计算。

(2)公用设施恢复费。指新址供水、供电、电信、连接道路等所需费用。本着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结合迁建规划分项计算。

(3)公共设施恢复费。指城镇规划区内的主次街道、排水、照明、环卫、农贸市场等恢复建设费。本着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结合迁建规划分项计算。

(4)居民迁移补偿费。指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搬迁运输费和其他等项费用,按照农村移民补偿的有关项目和原则分项计算。

(5)行政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迁建补偿费。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迁建费。不可搬迁的设施按原有规模和标准计算补偿费。搬迁运输费及物资损失,按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计算。对于工商企业,还需按停产时间计算停产损失费。

三、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及水库清理费

(一)专业项目复建费

(1)工矿企业复建补偿费。按照复建规划分项计算。

(2)受水库淹没的铁路、公路、电信、广播电视线路的复建费。按原线路的等级和标准以选定或核定的复建方案分项计算所需费用。本着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功能的原则进行规划,按相应行业的投资计算所需费用。

(3)航运设施复建补偿费。根据蓄水前的通航情况、码头渡口位置等原有位置状况,以及蓄水后根据库周居民点规划所需兴建的码头和渡口设施,按交通行业的规定计算费用。

(4)水库周围交通恢复费。根据水库蓄水后库周居民点规划分布情况,对必须恢复和增设的道路、渡口、桥梁、码头,参照交通行业的规定计算交通恢复费。

(5)水利水电设施补偿费。按复建或其他处理方案和水利工程的规定计算费用。

(6)库区文物古迹处理费。根据文物古迹保存价值提出处理方案,对确有保存价值的文物古迹,一般委托省级文物管理部门提出发掘保护方案,按选定的处理方案计算费用。

(二)防护工程费

防护工程费指对库区内不迁建的重要受淹对象(如大片耕地、居民点、工矿企业、公路等)进行防护处理所需的工程费用。

防护工程一般要进行专门的设计,并按水利工程的规定计算费用。(www.xing528.com)

(三)水库清理费

按库底清理技术要求计算各清理对象的数量,编制库底清理投资概(估)算。库底清理费由以下四项组成。

(1)建筑物与构筑物拆除与清理费。

(2)卫生防疫清理费。

(3)林地等清理费。

(4)坟墓清理费。

四、环境保护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陆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人群健康保护工程、环境监测工程和其他环境保护工程等七项,其投资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可参考第五章第六节,这里不再重复。

按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的规定,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与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合并,作为工程总概算的第二部分——“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费”。一般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的水库淹没处理都很复杂,并且补偿投资巨大,因此,往往要求单独成册、专题审查,届时还需在本章计算的淹没补偿费的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加上各项独立费用。

五、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编制案例说明

(一)工程概况

×××水电站为河床式布置,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溢流坝,左、右岸浆砌石非溢流坝,河床式电站厂房等。水库总库容1560万m3装机容量1.10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3498万kW·h。该工程是以发电为主的中型水电枢纽工程。

水库淹没补偿。经调查,本工程迁移、淹没及工程占地共涉及某镇辖区的2个行政村(居委会)。需迁移人口1385人(其中集镇居民356人),涉及事业单位一个。共需拆迁房屋51254m2(其中砖混房2749.25m2、砖木房4725.55m2、土木房36424.50m2、附属房7354.70m2)附属建筑物有围墙、门楼、沼气池等。淹没耕地667.21亩,工程永久占地66.54亩,其中耕地42.0亩、坑塘水面13.64亩、住宅用地3.5亩、荒地及未利用土地7.4亩;施工临时占地242亩,其中耕地92亩、林地97亩、未利用土地53亩。淹没果树2650株,改建机耕地及人行路5.46km,改建通信及输电线路5.25km,搬迁水文站1座,变压器2台,淹没迁移主要实物指标见表7-1。

表7-1 水库淹没迁移实物指标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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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1)编制原则以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办法》和国家有关淹没迁移补偿规定为主要依据,根据地方规定补偿标准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概算编制依据。本工程淹没迁移补偿主要依据是: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

2)《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二部一委国土资发(2001)355号;

3)《××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

4)SL290—200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

5)建材单价、人工工资,比照本工程所在地的2002~2004年统计年鉴及农产品价格;

6)本工程水库淹没迁移实物指标。

(三)主要项目补偿单价分析

1.土地征用(淹没及永久占地)

(1)耕地(水田、旱地)。以本工程所在地的国民经济统计年鉴为依据,各种农作物产量采用2002~2004年三年平均产量计算,并按1%的年增长率推算至2006年。经计算,按现行农作物单价计算的耕地亩产值为1246元/亩。

耕地产值计算见表7-2。

表7-2 耕地年亩产值计算表

本工程淹没区人均耕地约1.0亩,参照《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二部一委国土资发(2001)355号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每亩耕地的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倍数取16倍。因此,本工程征用耕地的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1246×16=19936(元/亩)。

(2)林地。主要为有林地,按3500元/亩补偿。

(3)鱼塘。经分析,鱼塘年亩产鲜鱼约220kg,市价约4.5元/kg,每亩年产值为220×4.5=990(元/亩),补偿及安置补助倍数取9倍,鱼塘的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990×9=8910(元/亩)。

(4)园地。园地亩产柑橘约900kg,市价1.2元/kg,每亩年产值900×1.2=1080(元/亩),补偿及安置补助倍数取9倍,园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为1080×9=9720(元/亩)。

(5)坑塘、荒(山)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按耕地亩产值的2倍计算,补偿费为1246×2=2492(元/亩)。

(6)新址征地。按耕地亩产值的9倍计算,其补偿费为1246×9=11214(元/亩)。

2.临时占地

(1)耕地。占用期为2.5年,补助费取耕地年亩产值的1.0倍,青苗补偿按耕地年亩产值的0.5倍计列,补偿及补助费为(1246×1.0+1246×0.5)×2.5=4673.0(元/亩);耕地复耕费取2000元/亩。

(2)林地。按700×2.5=1750(元/亩)计列。

(3)未利用土地。按300×2.5=750(元/亩)计列。

3.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

根据当地拆迁房屋的质量状况及造价水平,并参照本省同类工程补偿标准确定,见表7-3。

表7-3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表

4.公用设施复建费

公用设施复建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重建,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的重建,按人均1000元计列。

5.居民搬迁运输及其他补偿标准

祥细标准见表7-4。

表7-4 搬迁运输及其他补偿费单价表

6.工业企业迁(改)建费

本工程不涉及工业企业部分的迁(改)建。

7.专业项目改建费

(1)机耕路。为泥结石路面,单价按120000元/km计。

(2)人行路。为一般路面,单价按15000元/km计。

(3)光缆线。为电话、电视线路,按25000元/km计。

(4)输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改建单价按15000元/km计。

(5)变压器。1000kVA容量,按30000元/台计。

(6)水文站。按500000元/座计。

8.库底清理费

(1)建筑物与构筑物拆除与清理费。按拆除面积15元/m2计列。

(2)卫生防疫清理费。按10000元计列。

(3)林地清理费。按2.5元/m2计列。

(4)坟墓清理费。按20元/穴计列。

9.其他费用费率

(1)工程建设管理费。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0.1%计列。

(2)实施管理费。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3%计列。

(3)移民技术培训费。按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的1.0%计列。

(4)工程建设监理费。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1.5%计列。

(5)咨询服务费。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1.2%计列。

(6)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0.5%计列。

(7)勘测规划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本工程按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的3%计列。

(8)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占用面积4.5元/m2计列;

2)土地管理费。按土地征用费的3%计列;

10.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按5%计列。

(2)价差预备费。不计。

(四)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概算

(1)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总概算:见表7-5。

表7-5 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投资总概算表

(2)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概算:见表7-6。

表7-6 水库淹没迁移补偿概算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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