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量系统的案例分析,发现系统的特征具有普遍性,跟系统的规模和性质无关,因此对于系统特征的了解有助于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1.1.2.1 系统的多元性
大多数系统都由若干子系统构成,每个子系统自成体系,在功能上彼此独立,又共同服务于主体系统,在分布上子系统之间也存在上、下位或者同位关系,按照一定的排列组合方式构成主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的系统,一般都是多元素系统。
1.1.2.2 系统的整体性
各级要素及要素系统是构成系统的单元,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由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和方式组合而成的集合体,虽然不同的要素在系统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不同,起到的作用也不一样,虽然要素与结构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要素与系统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系统的整体功能,因此所有的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1.1.2.3 系统的有序性(www.xing528.com)
系统中的每个要素和结构都会在一定的秩序环境下与其他的要素或者结构相互作用,不存在与其他要素无关的孤立要素或结构。在系统功能实现的过程中,处于系统不同结构位置的子系统或要素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且有秩序地工作。
1.1.2.4 系统的动态性
在系统实现其功能的过程当中,一个可靠的系统总是处于相对的稳定的运动状态。在系统受到设计时所预定的信息输入影响的时候,系统具有确定的运动状态,但是当受到超出设计预定范围的不确定的外界信息输入影响的时候,系统具有不确定的运动状态。因此任何一个系统的优化设计都要兼顾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这两种动态性,尽可能最大限度实现确定性的动态系统,避免产生不确定性的运动状态,或者使系统具备抵抗不确定运动状态带来影响的能力,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符合要求的动态系统的不确定运动状态可以通过人为干预进行调整和修正。例如,产品系统应该具有稳定的使用性能,并且具备对抗各种不确定因素干扰的能力,但是当在使用过程中产品出现故障的时候,可以通过系统保养和产品维修的手段进行系统的修正。
1.1.2.5 系统的目的性
系统的各个要素的最终目的是为它所在的子系统服务,实现子系统的功能,而各个子系统与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主体系统服务,实现主体系统的功能。因此,各级系统的存在都具备一定的目的指向性,完成特定的功能,要素、子系统都要发挥各自的效用并且相互作用、协调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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