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电气照明的基本概念解析

电气照明的基本概念解析

时间:2023-06-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气照明的方式按照明方式通常可以分为三类:1)一般照明:一般照明就是普通照明。电气照明的组成电气照明主要由照明装置、电源及配电装置、保护测量装置和线路等组成。

电气照明的基本概念解析

1.电气照明

(1)电气照明的光源

电气照明的光源(电光源)有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卤钨灯、高压钠灯及金属卤化物灯(如管形镝灯、铊铟灯)等灯具,这些电光源的发光效率、光色、寿命等性能指标大致为排列在后者的优于前者。其中白炽灯和荧光灯应用最广泛,其他几种灯的构造复杂、发光强、表面温度高,常用于室内外的大面积照明。

(2)电气照明的方式

按照明方式通常可以分为三类:

1)一般照明:一般照明就是普通照明。如供办公室或整个车间等场所的每一部分照明,其照度是基本均匀的。

2)局部照明:局部照明是供某一局部工作部位的专用照明,对于局部地点照度要求高,而且对光线有方向要求时,宜采用局部照明,如黑板照明、工作台照明。

3)混合照明:当局部照明和一般照明同时应用时,就是混合照明。对于在工作部位有较高的照度要求,而在其他部位又要求一般照明时,宜采用混合照明。

按照明的性质来分,照明还可分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等。由于照明的性质不同,对装置的要求也不同,如事故照明就要求单独敷线,有独立电源蓄电池等),在紧急情况下能提供照明,确保人员疏散及不能中断生产的工作地点的应急照明,如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重要工厂的控制室等。

(3)电气照明的组成

电气照明主要由照明装置(光源与照明器具)、电源及配电装置、保护测量装置和线路等组成。照明装置的作用是将电能转换成光能;电源的作用是供给电能;配电装置和线路是分配和输送;电能保护测量装置是保护设备和测量电能。

2.光的物理概念

光是一种电磁辐射能,在空间以电磁波的形式传播。这种电磁波的频谱范围很宽,不同的波长具有截然不同的特征。

光的常用度量单位有光通量(光量)、发光强度(光强),光的照度(光照、照度)、光的亮度(光亮,亮度)等,它们是从不同角度来衡量光的。(www.xing528.com)

(1)光通量

光通量是指单位时间内光源辐射能量的大小,用符号Φ表示,单位为流明(lm)。

(2)发光强度

光源在某一空间特定方向上的单位立体角(空间角度)内的光通量,称为光源在该方向的发光强度,用符号I表示,单位为坎德拉(cd),简称坎。

为了区别光源在各特定方向上不同的光强,常在I的右下角标注角度数字,以表示不同角度处的光强。如I0I180分别表示光轴下方和与光轴成180°处的光强。

(3)光的照度

单位面积上接受的光通量称为光的照度(简称照度),用符号E表示,单位为勒克斯(lx)。

数学表达式为

E=Φ/A

式中 Φ——被照面A所接受的光通量(lm);

A——被照面的面积(m2)。

(4)光的亮度

被视物体在视线方向单位投影面上的光强,称为该物体表面的亮度。亮度用符号L表示,单位为坎每平方米(cd/m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