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供风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井=4NK井 (16-1)
式中 q井——矿井所需风量(m3/min);
4——每人配风量为4m3/min;
N——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K井——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匀等因素,一般可取K井=1.20~1.25。
2)按采煤、掘进或硐室及其他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
q井=(∑q采+∑q掘+∑q硐+∑q其他)K井 (16-2)
式中 ∑q采——采煤所需风量的总和(m3/min);
∑q掘——掘进所需风量的总和(m3/min);
∑q硐——硐室所需风量的总和(m3/min);
∑q其他——矿井内除上述地点外其他井巷和工作地点所需的风量总和(m3/min)。(www.xing528.com)
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2.风量调节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随着井巷的延伸,工作面的推进,以及瓦斯涌出量的变化等,常常需要增减矿井总风量,或重新分配某些巷道的风量,以保证各工作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这就需要对矿井风量进行调节,使其按所需要的风量及预定的路线流动。这是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常把采区内各工作面之间、采区之间,以及各生产水平之间的风量调节称为局部风量调节;把增减矿井总风量的调节称为矿井总风量调节。
(1)局部风量调节
1)增加风阻调节法。在阻力较小的风路中增加局部阻力,使并联区段各条风路的阻力达到平衡,从而保证风量按需分配。一般采用调节风门(风窗)来进行调节,如图16-9所示。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工程费用少。但会增加矿井总风阻,而使矿井总风量减少。为此,这种方法只适于服务年限不长或增加风阻后对全矿井通风影响不大的采区。
2)降低风阻调节法。与增加风阻调节法相反,在需要增加风量但阻力较大的风路上设法降低风阻。一般采用扩大巷道断面,改变支架型式,另开并联巷道等方法。这种调节方法能减少矿井总风阻,增加矿井总风量,调节风量效果好,但工程量大、费用高、工期长。为此,这种方法适于服务年限长,巷道年久失修风阻较大而又不能使用通风机调节的采区。
3)辅助通风机调节法。在阻力较大的风路上安设一台辅助通风机,利用辅助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克服一部分阻力,从而达到风量调节的目的。这种调节方法不必提高通风机的风压就可增加风量,调节简便易行,但安全性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在辅助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绕道风门”、“严禁在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上述三种风量调节法各有优缺点,在运用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用。当单独使用一种方法,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考虑上述方法的综合运用。
(2)矿井总风量调节
1)改变离心式通风机转速,或改变轴流通风机工作轮叶片的安装角,使主通风机的风压及风量发生变化,从而调节矿井的风量。
图16-9 调节风门(风窗)
2)改变通风机的工作风阻(利用闸门)也可以改变通风机的工作状况,从而达到调节风量的目的。一般离心通风机多采用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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