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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朝的男子剃发蓄辫与衣冠文化传承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剃发,即男子从头顶前后分为两部分,前面剃光露出头皮,后面蓄长发编为一辫。所谓本朝衣冠,即满族入关前的服饰,主要为马蹄袖,尖缨团帽。不料第二年,忽又下令全国汉族臣民依满族习俗剃发留辫,“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十条虽未以明文规定,而作为推行满服的变通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已得到清廷默许,使民族矛盾有所缓解,也使汉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汉族服装有了生存的空间。

中国清朝的男子剃发蓄辫与衣冠文化传承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兵入关,沿途告示曰:“凡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所谓剃发,即男子从头顶前后分为两部分,前面剃光露出头皮,后面蓄长发编为一辫。所谓本朝衣冠,即满族入关前的服饰,主要为马蹄袖,尖缨团帽。一时招来各地百姓反对,民族感情受到极大伤害,反满情绪高涨,使顺治皇帝不得不在元年下谕曰:“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不料第二年,忽又下令全国汉族臣民依满族习俗剃发留辫,“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一时国内传语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种把发式与生死相连的做法,实质上是满族新执政者对自己权威的一次检验,以武力来征服汉民族的一个愚昧行为。这种强行推广辫发的国家行为,更激起汉族人民的反抗和仇恨,民族矛盾十分激烈。

为了缓和因发式和服饰引起的民族矛盾,清王朝接受了明遗臣金之俊“十从十不从”的建议:“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这十条虽未以明文规定,而作为推行满服的变通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已得到清廷默许,使民族矛盾有所缓解,也使汉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汉族服装有了生存的空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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