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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的储存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内、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气瓶。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气瓶的储存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建立气瓶库的安全要求

1)气瓶库受日光直射方向的玻璃窗应涂白色(库内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5℃),库内应整洁无油垢,严禁利用楼梯间或多层建筑的底层和地下室存放气瓶。

2)气瓶库与相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7的要求。

3)对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气瓶库必须要有良好通风条件,同时气瓶库用照明,通风机插座、开关等一切电气装置必须采用防爆型元器件。

(2)气瓶的安全使用 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使用等方面做了具体如下规定。

1)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表5-7 气瓶库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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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3)运输和装卸气瓶的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带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振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的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内、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

(4)存放气瓶的要求(www.xing528.com)

1)应置于专用仓库存放,气瓶仓库应符合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以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存放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带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

(5)使用气瓶的规定

1)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气瓶。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线源。

5)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质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液体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液化石油气瓶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12)禁止敲击、碰撞。

(6)气瓶发生事故的处理 气瓶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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