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一旦损坏爆炸,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验是防止爆炸、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如图5-7所示。
图5-7 压力容器检验要求示意
(1)开展定期检验的原因
1)压力容器使用温度和压力波动变化大,同时频繁加载,使压力容器应力集中处易产生疲劳裂纹。
2)压力容器内的工作介质有许多是具有腐蚀性的,进行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这些腐蚀现象。
3)压力容器停用时,封存维护保养不当,同时制造中的一些加工缺陷和残余应力,都会产生安全隐患。
4)由于种种因素,制造质量符合规范的压力容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都会产生缺陷,而这些缺陷如不及时消除将有可能酿成事故。只有通过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才能及早发现并消除缺陷。
5)通过定期检验判断压力容器是否能安全可靠地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如果发现存在某些潜在危险的缺陷和问题,则进行消除和采取一定措施,改善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
总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实质就是掌握每台压力容器存在的缺陷,了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状况,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
(2)定期检验
1)报检。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2)检验机构与人员。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3)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①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③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④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⑤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www.xing528.com)
4)定期检验的内容。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订检验方案。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材质分析、涡流检测、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耐压试验、声发射检测、气密性试验等。
5)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①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②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③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④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⑤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⑥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⑦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6)合于使用评价。安全状况等级定为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验发现严重缺陷可能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的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7)做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见表5-2。
表5-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记录
注:附检验方案、检验记录(检验单位签章)。
(3)年度检验 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验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1)年度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①压力容器外表面和环境的清理;②根据现场检验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拆除保温层等配合工作,必要时配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③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④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⑤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验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②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且是否符合要求;③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④上次检验、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⑤进行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验时,除非检验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保温层。
2)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③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④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⑤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⑥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⑦支撑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⑧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⑨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⑩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⑪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招待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⑪⑫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年度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做出下述结论:①允许运行,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②监督运行,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结论中应当注明监督运行需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③暂停运行,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问题解决并且经过确认后,允许恢复运行;④停止运行,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做进一步检验。
年度检验一般不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但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应当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评定,适当降低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见表5-3和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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