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且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锅炉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4)电梯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www.xing528.com)
(7)大型游乐设施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图5-1为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2014年底我国特种设备登记数量已达1036.46万台,在工业和高校教学活动中发挥着很大作用。但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仍然较高,总体上是工业发达国家的4~6倍。一些设备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未得以根本扭转,且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监察检验工作定位不够清晰,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单位诚信和社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监管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工作体系有待完善,方式方法还欠科学,检验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监管效能有待增强;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与节能工作在法制、科技、管理等诸多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图5-1 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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