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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赖河水权交易的保障措施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应加快讨赖河“时间水权”与“水量水权”的结合,提高讨赖河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水平,保障用水权限清晰、秩序井然,为促进水权交易、培育水市场提供保障。

讨赖河水权交易的保障措施

7.2.3.1 机制保障

完善讨赖河现行“时间水权”制度,确立“水量水权”,颁布各层级地表-地下水初始水权分配方案,是开展流域水权交易建设的制度基础。只有具备用水(尤其是地下水开采)总量上控制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手段,才能保障各区域分水时段内的过境水量稳定,基于“取水时段”交换的水权交易可有效进行。因此,应加快讨赖河“时间水权”与“水量水权”的结合,提高讨赖河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水平,保障用水权限清晰、秩序井然,为促进水权交易、培育水市场提供保障。

另外,由于讨赖河流域还不具备法定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各灌区取水许可还无法与流域水权制度建设相协调;在发证单位方面,现有取水许可证基本由甘肃省水利厅和酒泉市水务局发放,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无法管理各灌区的取水许可,这为实施水权交易造成了一定制度障碍。因此,应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范、完善流域取水许可审批及管理制度,尽早提出“讨赖河流域取水许可实施管理办法”,增强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对区域取水许可审查及变更的职权,保障取水许可在流域水权框架下运行。

除初始水权分配及取水许可制度建设外,水权交易还需要一系列制度保障,包括: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对水权交易收益的确认制度,生态及第三方利益保护制度,水权交易审批登记制度,集体协商、行政裁决、法律判决等冲突解决机制,信息披露、用户参与机制,交易水价听证机制,干旱应急分配及管理机制,水银行运行管理制度及水权交易腐败防范机制等,用以保障水权购买者的交易安全,维持水权交易公平、有效进行。

为推动水权交易制度的顺利开展和良性发展,水利部于2005年1月11日发布了《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通过界定水权转让内涵、原则、范围、费用、期限、监管等,为建设和完善水权制度明确了思路。讨赖河流域应在此基础上,依据现行“时间水权”分水情况及流域管理特点,规范现有灌区间“借还水”交易现象,明确水权交易制度建设目的及需求,颁布《讨赖河水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突出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流域综合管理及水权交易监管职能,为流域水权交易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7.2.3.2 体制保障

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统一管理讨赖河流域甘肃省境内的水资源和河道,承担向流域内嘉峪关市、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农垦边湾农场酒钢公司调配水资源的任务,是统筹流域水权交易制度建设的最佳机构选择。

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目前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及水利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讨赖河流域水利管理的有关制度。(www.xing528.com)

(2)会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本流域内的水利发展计划和流域综合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制订流域内用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费的征收工作。

(4)会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制订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督查流域内市、县河道的清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5)协调处理流域内水事纠纷。

(6)负责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渠首引水枢纽、南北干渠、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设施、堤防工程等共用骨干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授予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讨赖河流域当前水资源管理体制突出了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流域层面的管理职能,但缺乏水资源统一配置及监管机制,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不利于水权管理及交易制度的实施。因此,理顺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在明确各水管单位职责基础上增强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流域统一监管职能,探索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是推进讨赖河流域水权交易制度建设的必要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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